5度對櫃檯女員工伸狼爪!苗栗某醫院副院長被起訴求重判

▲苗栗縣某醫院邱姓副院長,遭指控在自己經營診所對女員工伸鹹豬手,檢方今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圖/記者楊永盛翻攝,下同)

記者楊永盛/苗栗報導

苗栗縣頭份市一間醫院邱姓副院長,遭指控今年農曆除夕期間,不顧女員工極力反抗,在自己經營的診所櫃檯,以假借發放紅包名義,涉嫌對女員工有強行摸腰、熊抱、索吻等不當肢體接觸。檢察官今(28)日偵查終結,依5次強制猥褻罪嫌,將邱姓淫醫提起公訴。

據指出,邱姓被告原在頭份市一家中型醫院擔任副院長,另在醫院旁邊開設診所,診所的1名女員工取得關鍵的監視器畫面,指控邱男在今年除夕、2月16日連續假期,利用送紅包機會,貼身靠近在櫃檯內的女員工,輕撫頭髮和腰際,女員工拚命閃躲到櫃檯角落,邱仍步步緊逼,熊抱、甚至意圖親吻,最終女員工奮力推開邱嫌。

警方指出,受理被害人報案後,蒐集相關證據和傳喚邱姓嫌犯到案,偵訊後已在3月6日依強制猥褻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中。影片曝光後,網友聲討:「性騷擾零容忍啊!很明顯女方就是在躲、推,男方還在那邊笑嘻嘻的,看了就噁心。」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認邱男涉犯《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嫌重大,有勾串、湮滅證據或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苗栗地方法院4月1日裁定30萬元交保,並實施科技監控、命邱男配戴電子手環接受監控。

苗栗地檢署今傍晚指出,邱姓被告遭指控涉對診所行政人員強制猥褻案,檢察官今天偵查終結,認邱姓被告自2024年9月間起、今年2月間,在其任職醫院、被害人任職診所,涉犯強制猥褻罪嫌共計5次,被告觸犯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說,審酌邱姓被告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且其行爲情節對被害人造成難以抹滅之傷痛,針對5次犯行,請法院分論並罰,並從重量刑,以示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