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聯誼伸狼爪!女團員怒吼「我要告你」 狼領隊辯:她主動
諶姓男子,身爲活動領隊,竟藉女團員飲酒致身體不適、警覺力下降之際,趁機伸出狼爪,對女方進行猥褻並以手指侵入。(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場看似單純的登山聯誼活動,竟在酒精與夜色催化下,演變成令人髮指的強制性交事件。諶姓男子,身爲活動領隊,竟藉女團員飲酒致身體不適、警覺力下降之際,趁機伸出狼爪,對女方進行猥褻並以手指侵入,犯下重罪。案經宜蘭地院一審判決諶男3年6月,諶男提起上訴,堅稱「是女方主動」,高等法院審酌全案證據後,認爲原判無誤,於日前駁回上訴,維持原審有罪判決。仍可上訴。
2023年12月,諶男擔任一場16人登山聯誼團的領隊,活動中安排入住宜蘭一間溫泉會館,並在當晚舉辦聯誼活動,提供調酒助興。當晚,女團員A女泡溫泉飲酒而感到不適,轉往房內牀邊休息,諶男見狀隨即「湊上前」,與A女一同躺下,現場其他團員仍在溫泉池內聊天,並未察覺異狀。
判決指出,諶男見A女神智微醺、反應遲緩,竟趁機伸手觸摸其胸部與下體,甚至數度將A女手拉向自己內褲內,還將手指伸入A女泳衣內摸胸與陰道中,過程中A女明確表示「你再繼續的話,我要告你了」,並向一旁團員示意求助,無奈未被察覺,最終遭諶男性侵得逞。事後諶男更將A女拉進廁所,直到其他團員察覺不妥上前敲門,才讓A女得以脫困。
隔日上午,A女仍照常出席活動,但神情異常,活動結束後隨即返北報警,全案才因此曝光。
警方調查後,諶男辯稱「是女方主動靠近、主動撫摸」,且雙方是在你情我願下發生肢體接觸,並無強迫。然而,法院根據A女、現場團員等多方證詞,結合當時現場情境及A女即刻報案的行爲,認定諶男說詞難以採信,認定其違反女子意願,構成強制性交罪。
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爲,一審所採證據明確,量處被告有期徒刑3年6月,並未違反程序正義,諶男雖否認犯行,惟其說法與各證人證述明顯矛盾,最終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