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核能全停 明日拚延役續命

三核電廠除役進度表

核三廠2號機預定5月17日除役,在野黨團提案推動《核管法》修法,讓核電年限從40年延長至60年,最快13日三讀。停機1到2周後,2號機反應爐內用過燃料棒將吊出,移往燃料池冷卻,廠內進行保養維護,暫時不會進入除役作業,也爲重啓預留時間。

核三廠2號機17日下午開始降載,深夜12點解聯;接着控制棒插入反應爐內,數小時後功率歸零,正式停機。臺灣47年核能歷史,至此畫上休止符,18日正式進入「非核家園」時代,也爲國內供電、減碳、電價帶來更大壓力。

核安會表示,若修法通過,臺電依法需就延役或重啓機組設備、系統結構的使用情形進行老化評估,並視需要檢查、更新,也須解決用過燃料池的貯存問題,目前核二廠用過燃料池已接近滿貯,核三廠則尚未滿貯,都必須興建啓用乾式貯存設施,才能在爐心放入新燃料棒,同時要確認機組延役、重啓是否需要環評,方可向核安會提出申請。

臺電強調,核電要不要延役,尊重國會決議,但仍須符合社會共識、核能安全、核廢可處理三原則。若修法通過政策確定延役,核一因空間不夠大,較不具條件,會以核二、核三爲優先考量。

目前核一、二廠都已蓋好室外乾式貯存場,後續核三還要蓋室內幹貯場,臺電發言人蔡志孟同意,用幹貯場做爲核廢中間轉換存放場域是可行的,惟需有最終處置場纔是負責任作法。

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特聘教授葉宗洸指出,若《核管法》修正案三讀通過,核二、核三廠都能申請延役或重啓,其中核二廠2部機組已停機一段時間,因爐心仍有燃料棒,安檢、測試時間應不會太久,估算2年內就可運轉。核三廠1號機停機時間不長,推估安檢、測試所需時間爲半年至1年,置入新燃料棒後,就能重啓。2號機目前燃料棒只剩10余天用量,燃料棒訂購新的需要1年,這段期間就能進行安檢、測試,建議向賣家洽詢專開生產線製造,能否縮短等待時間。

政府屢屢保證,有足夠新機組加入,補足供電缺口,但業界仍憂心忡忡,對臺灣進入非核家園時代,商總理事長許舒博譏諷,政府保證2032年前供電穩定、沒有缺電危機,就像是結婚誓詞是「我只愛你一人7年」、「我保證7年內不外遇」般,婚姻忠誠度只保7年沒有人會接受,企業投資需要長期穩定,僅保證2032年不缺電,對企業而言就是不永續、不確定。

長期電力供應方面,許舒博認爲,國際地緣政治不穩定,如臺灣遭到包圍,燃氣安全存量僅10到15天、甚至可能降至7天,再生能源發展跟不上,只有核電延役可確保供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