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少女暈船假醫學系鮮肉 他騙上「性愛課」下場判9年

臺中40多歲林姓男子專科畢業卻假冒醫學系18歲男大生,上網和4名少女聊天、交往,只要對方提出見面,他就要求得先去上要價1萬5000元的「性愛課程」,自己再ㄧ人分飾兩角扮演老師,藉此和少女性交、拍性愛影片;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5罪一共判他9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男(46歲)2022年起用IG、LINE及臉書,自稱是就讀大學1年級的醫學系學生,化名向15歲國中少女攀談、線上交往,見對方要求見面就佯稱,要先到1名老師住處「學習男女間性愛之事」,他先幫預繳4堂課學費1萬5000元,上完課就能見面。

少女懵懂無知,依約赴指定地點「上課」,但林男卻一人分飾兩角,再假冒課堂老師指導少女與男友相處細節、感情觀,結束後持續關心進度、鼓勵繼續上課,並佯稱其男友要求拍性交影像,進而對少女脫衣、性交併錄影,以此詐得少女和他發生性行爲的不法利益。

檢警還查出,林除繼續和少女往來,後續又在網路與14歲、15歲及16歲的3名少女交往,還對3人佯稱「情侶間想看私密部位影像是很正常的」,引誘其等自拍裸露、猥褻畫面傳給他。

直到其中1名少女將自己和「醫學系男大生」交往一事告訴學校輔導老師全案才曝光,警方獲報持搜票到林住處搜索,扣得手機發現相關猥褻影像,經檢方起訴。

臺中地院審理時,林男均坦承不諱,與多名少女、家長證詞相符,並有對話紀錄、照片等可佐,審酌他爲滿足私慾,嚴重侵害4名少女身心、人格發展,考量犯後坦承,已和其中2人和解賠償。

法院審理後依1個以詐術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判他7年6月,依4個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爲之電子訊號罪各判3年2月至3年10月,5罪應執行9年。

40多歲林姓男子假扮醫學系男大生,向4名少女網戀騙性愛照、發生性行爲,遭判刑9年。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