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法官喊「憲法法庭少於10人無法判決」 白營籲賴提名適格人選
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8日發表聲明,表示大法官人數低於10人,因此憲法法庭組織不合法,所爲評議屬違法。資料照片
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8日發表聲明,表示大法官人數低於10人,因此憲法法庭組織不合法,所爲評議屬違法。對此,民衆黨團迴應,此聲明清楚界定職權範圍,並恪守大法官獨立性,若要解決憲法法庭不達開會門檻困境,應建請賴清德總統提名適格、適任的大法官人選。
立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等51席綠委及行政院、監察院認爲,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違憲疑義,因此聲請釋憲。而目前8名大法官針對憲法法庭可否針對總預算案等案件進行審理意見分歧,大法官呂太郎、謝銘洋、陳忠五、尤伯祥日前透過不同意見書指出,立院通過「憲法訴訟法」是導致憲法法庭不能運作的問題,應妥善處理;而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8日則認爲,應遵守10名大法官的門檻規定,目前僅大法官蔡彩貞未表態。
民衆黨團8日下午表示,大法官爲《憲法》守護者,負有對《憲法》忠誠義務,不得自外於《憲法》,亦不得以違憲方式自我擴權;現行《憲法訴訟法》既爲立法院基於《憲法》明文授權所制定,大法官自有遵守的義務,無權恣意不適用。
針對3位大法官蔡宗珍、朱富美、楊惠欽今日發表聯合聲明,民衆黨團表示,若要解決憲法法庭不達開會門檻困境,當務之急應建請賴清德總統提名適格、適任大法官人選。(民衆黨團提供)
民衆黨團提及,今日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3位大法官聯合發出澄清聲明,清楚界定職權範圍並恪守大法官獨立性,更清楚凸顯行政院長卓榮泰違法濫紀,不僅視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律爲無物,更自命大法官,踐踏憲政體制、權力分立原則,妄自尊大、無法無天。
民衆黨團指出,憲法法院大法官,應於合乎《憲法》規範與現行法制之下行使職權,民衆黨團認爲,如欲解決憲法法庭不達開會門檻困境,當務之急應建請賴清德提名適格、適任的大法官人選,才能促成憲法法庭合法運作、維護人民權益,穩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