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男「傳說對決」結識15歲少女 停車場當摩鐵...車震21次慘了
▲臺中35歲李姓男子和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被告上法院。(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網站)
記者郭玗潔/臺中報導
雲林35歲李姓男子打網路遊戲「傳說對決」認識15歲少女萱萱(化名),兩人交往後,陳男把停車場當摩鐵,每半小時花費僅10元起跳,開車載萱萱到臺中數個停車場車震至少21次,被萱萱母親發現後告上法院。全案經臺中地院審理,法官審酌陳男拿出42萬和被害人調解,依他犯21個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爲性交罪,合併執行2年徒刑,緩刑5年,並需接受法治教育5場次。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在2029年9月間,因玩「傳說對決」認識少女萱萱,兩人進而交往,並在同年10月到隔年2月底之間,李男以每週1到2次的頻率,開車帶萱萱到臺中市數間連鎖停車場車震,共激戰至少21次。經萱萱母親發現,將李男告上法院。
李男到案時坦承和萱萱發生性關係,但辯稱都是萱萱同意的。臺中地院審理,法官考量李男和萱萱是相戀交往才發生關係,李男也用42萬和萱萱及母親達成調解,依他犯21個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爲性交罪,合併執行2年徒刑,緩刑5年,並接受法治教育5場次。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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