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以案說險|中國人壽財險上海市分公司:農業保險爲野生動物“買單”

種植戶餘先生的玉米地遭受野豬破壞,導致玉米嚴重受損。他最初認爲野豬造成的損毀不在保險責任範圍內,因此未進行報案。但保險公司的農險專員得知情況後,親自前往實地勘察,並明確表示屬於賠償責任,並開通了快速的綠色理賠通道,迅速賠付給了餘先生。這種及時的支持不僅讓餘先生感到意外和激動,也幫助他儘快恢復了受損的農田,減少了損失。

在本案例中,餘先生投保的玉米種植保險包含了對野生動物肇事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條款,旨在減少農戶因此類風險而遭受的災後損失,穩定糧食生產,促進農戶的種植積極性。餘先生的玉米地遭受野生動物破壞,符合保險賠償條件,因此得以快速理賠。案例啓示:

農業保險是專爲農業生產者在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生產過程中,對遭受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險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提供保障的一種賠償保險。

野生動物對農作物的損毀也包含在農業保險內,所以在遭受損失的時候可以聯繫保險人對事故進行一定的勘查,以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