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孫女喪命 阿公質疑判太輕會再上訴

彰化伸港3姊弟返家遭撞前畫面被監視器拍下來。圖/讀者提供

臺灣近年發生多起行人地獄悲劇,伸港3姊弟遭撞2死1傷,同樣掀起重視。公路局彰化工務段在事發後,現場已縮短路口通行距離,調整爲Z字型行穿線,設置庇護島,事故路口兩側也增設1200公尺實體人行道;另針對美港公路全線6公里、27處路口,增設轉角人行道。

肇事駕駛判1年2月,讓死者阿公難以接受。陳姓阿公說,2個寶貝孫女還有漫長的人生道路要走,卻被一場完全可以避免的車禍奪走她們的未來,2條生命的代價竟僅是1年2月刑期,「我的孫女,難道就這麼不值得嗎?」對方從事發至今都沒達成和解,甚至試圖推卸責任,這種態度感受不到一絲悔意,一定會再上訴。

檢察官轉任律師的鄭智文表示,過失致死罪是指行爲人因過失而導致他人死亡的行爲,法定刑期爲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處50萬元以下罰金,本來就不是刑度很高的罪;肇事駕駛不是要故意撞死陳家姊妹,法官判決時會參考被害人有無過失,若陳家姊弟沒闖紅燈,而是綠燈時穿越行人穿越道,對蕭男量刑會重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