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警官護航萬華賭博電玩業者月收12萬公關費 貪汙行收賄起訴
保安警察大隊行政組員吳嘉葳涉替不詳賭博電玩業者,每月交付12萬元「公關費」行賄臺北市警萬華分局兩線三星行政組長鄧進華,約定泄漏警方搜索消息護航業者,收賄達96萬元。檢方另查吳嘉葳詐領加班費5萬餘元、鄧進華372萬餘元財產來源不明。全案今偵結,臺北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2人,業者劉正喜等5人涉聚衆賭博等罪,檢方另案追查行賄金流來源及涉案賭博電玩業者。
鄧進華2023年11月17日擔任北市萬華警分局行政組長迄今,吳嘉葳則從北市中山警分局行政組警務員調任保安警察大隊行政組員。
起訴指出,吳嘉葳因受萬華轄內不詳的賭博電玩業者所託,未避免查緝影響經營,由吳嘉葳代替業者每月12萬元「公關費」行賄鄧進華,雙方約定若鄧預先得知搜索賭博電玩業者訊息,透露給吳,用以掩護萬華一帶不詳賭博電玩業者。
檢方追查,2024年3月至5月、7月至11月,吳、鄧在萬華分局旁騎樓,或由吳開車載鄧並在車上交付匯款,這8個月每月行收賄12萬元公關費,共計96萬元。吳嘉葳否認犯罪,鄧進華則坦誠收賄,但鄧的供詞反覆,曾坦誠「雙方曾約定如來日遭檢調追查,均稱交付茶葉而非賄款」
大安警分局借調北市警局督察室靖紀小組警員林裕偉,被控向賭博業者拿12萬元公關費交付吳,轉由吳行賄鄧,涉貪污行賄罪。林辯稱,他和吳嘉葳是舊識,常見面聊天,偶爾找他買茶葉,但沒有拿賭博電玩業者的賄款。
檢方查出,吳嘉葳交付賄款給鄧進華前,均和林裕偉見面或聯繫,但分析手機對話紀錄未有交付賄款細節,也無監聽到此事,吳也供稱,林是靖紀小組成員不方便收受禮物,所以他都跟我買茶葉,林罪嫌不足不起訴。
檢方掌握吳嘉葳涉嫌行賄後,由調查局北機站實施通訊監察,從中追出鄧進華涉嫌收賄,再經比對分析鄧和鄧妻的生活支出明細,發現2023年12月至2025年2月總收入僅293萬8101元,總支出包含購買金條32兩、保費、信用卡費、水電費用等高達666萬6577元,其中372萬8476元財產來源不明。
鄧進華辯稱,未預先泄漏任何搜索賭博性電玩業者相關訊息。檢方認定收賄時即成立犯罪,依貪污違背職務行爲收受賄賂罪、財產來源不明罪起訴,建請加重其刑。
檢方另查出,吳嘉葳在2023年11月至2025年3月,涉嫌虛僞報請超勤加班費,詐領加班費共5萬5929元。吳嘉葳涉犯貪污對於公務人員關於違背職務行爲交付賄賂罪、詐欺取財等罪。
檢方痛批,鄧進華、吳嘉葳均爲警職,職司社會治安及秩序維護,竟不知廉潔自持,利用警察職務上機會從事不法,嚴重破壞警紀,踐踏社會善良風俗,更加深社會大衆對員警的負面觀感,建請從重量刑以儆效尤。2人羈押中,建請法院續行羈押以利日後審判。
檢調今年4月1日追查此案,查獲萬華「佰大遊樂園」擺設「滿天星」「貴族」等賭博性電子遊戲機數臺,與賭客對賭。實際負責人劉正喜涉僱用許宥鑫擔任會計兼現場負責人,由員工許宥鑫負責洗分,兌換機臺分數,員工黃一峰招攬賭客、員工王宏偉負責當警方臨檢時,將賭博性電玩畫面切換猜蛇遊戲等娛樂遊戲畫面。
檢方認定,劉正喜等5人涉刑法意圖營利提供賭博場所、意圖營利聚衆賭博罪嫌,及違反電子遊戲場場業管條例「未依規定領有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而擅自經營電子遊戲場業」
另,萬華「天下游樂園」實際負責人曾子珆,被控行賄警察,拿到北市警局、萬華分局每月的臨檢表,通報員工期程,並分享給「佰大遊樂園」現場負責人許宥鑫。
許宥鑫稱,她替劉正喜做事30多年,大概幾年前開始一個阿迪仔拿來臨檢日的紙,後來都是「小可」曾子珆給的,客人也會轉告警察動態,小可透過她向金飾老闆租倉庫,所以大家彼此互相。檢方未查到證據,難以許的供詞入人於罪,認定曾子珆涉賭博、貪污等罪,罪嫌不足不起訴。
警務員吳嘉葳涉貪污遭起訴。記者張宏業/攝影
臺北市警萬華分局兩線三星前行政組長鄧進華(右)涉貪遭起訴。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