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警月收12萬包庇賭博電玩 無業妻狂刷卡...371萬財產來源不明
▲前中山分局警務員吳嘉葳(左)涉嫌幫電玩業者行賄萬華分局行政組長鄧進華(右)。(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臺北市萬華分局行政組長鄧進華,涉嫌在2024年間,透過中山分局前警務員吳嘉葳,按月收取賭博性電玩業者「公關費」12萬元,檢調蒐證掌握後展開展查,又發現鄧進華的妻子過去2年沒有固定收入,卻瘋狂刷卡消費,遠遠超出鄧進華的收入,約有372萬元財產來源無法交代清楚,臺北地檢署23日依貪污等罪起訴鄧、吳以及涉案業者共7人。
據瞭解,檢調是在偵辦詐賭案件時,意外發現有警察接受供養,經行動蒐證後,查出吳嘉葳在2024年3月、4月、5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各帶12萬元到萬華分局旁騎樓,親自交給鄧進華,鄧進華總計收取96萬元,如果得知要搜索賭博電玩時,要透露給吳嘉葳以掩護萬華區一代的賭博電玩業者。
▲臺北市警局督察室靖紀小組成員林裕偉因涉嫌行賄事證不足,獲不起訴。(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鄧進華遭收押後坦承收賄,吳嘉葳則辯稱只是去致贈送茶葉,沒有交付現金,無法追查賄款來自那些電玩業者,不過檢察官仍根據相關事證認定吳嘉葳涉嫌幫業者行賄,還涉嫌擅自外出曠職181小時,並浮報加班費詐領5萬5929元。
檢調比對鄧進華與妻子的收支明細,發現鄧進華是夫妻倆唯一的經濟來源,但2023年12月到2025年2月,夫妻總支出高達666萬6577元,遠超出鄧進華收入293萬8101元,鄧進華無法交代其中372萬8476元的差額來源。檢察官陳雅詩調查後,分別依違背職務收賄、詐欺取財、財產來源不明等罪起訴鄧進華與吳嘉葳,另依聚衆賭博等罪,起訴「佰大遊樂園」實際負責人劉正喜與現場員工等5人。
另外,檢調蒐證發現,吳嘉葳在每次送錢給鄧進華之前,都會與借調到臺北市警局督察室靖紀小組的林裕偉見面或透過FaceTime聯繫,懷疑林裕偉負責與電玩業者聯繫,轉交賄款給吳嘉葳,但林裕偉和吳嘉葳都堅稱是買賣茶葉,且檢視通訊軟體對話,都沒有提到行收賄相關內容,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林裕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