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解讀丨一文看懂!你的“好房子”長這樣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張敏 深圳報道有關好房子建設的技術規範,正在加速完善。
3月31日,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國家標準《住宅項目規範》(以下簡稱《規範》),並明確規範將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新規指出,住宅項目建設應以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爲目標。這也是官方對“好房子”的基本要求。
3月9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倪虹曾透露,住房城鄉建設部正在組織編制《“好房子”建設指南》,修訂了《住宅項目規範》,其中一項是要把住宅的層高提高到不低於3米。
最新出臺的《規範》,除了設置“層高不低於3米”的要求外,還有多項技術要求,如4層及以上住宅設置電梯;提高牆體和樓板隔聲性能;提高戶門、衛生間門的通行淨寬;提高陽臺等臨空處欄杆高度;要求公共移動通信信號覆蓋到公共空間和電梯轎廂內;要求空調室外機安裝在專用平臺;規定了不同氣候區供暖、空調設施設置要求等。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規範爲強制性措施,在工程建設中具有強制約束力。
分析人士指出,這不僅將提高住宅的技術標準,提高居住舒適度,對於產業鏈的重塑也有着積極意義。
兼顧適老化與舒適度
新版的《住宅項目規範》,是在2011年版的基礎上修訂而來,共有總則、基本規定、居住環境、建築空間、結構、室內環境、建築設備等七大部分。其中,後五個部分爲具體的技術要求。
2022年,該文件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當時的徵求意見稿中,就包含一些突破性的技術要求,如“新建住宅層高不應低於3.00米”。
按照最新的《規範》,技術要求更爲詳細,其中最受關注的一點在於,4層及以上,或最高入戶層樓面高度超過9米的新建住宅,每個住宅單元應至少設置一部電梯。
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築設計院總建築師曾宇表示,我國已進入中度老齡化社會,老年人上下樓梯較爲困難,4層起設電梯可以滿足適老化需求,也能方便居民日常出行和搬運重物。
目前,我國大量的多層住宅有加裝電梯的需求,但由於各種因素限制,實施起來難度很大。按照新的《規範》,4層起設電梯,不僅能涵蓋絕大多數新建住宅,對於城市更新中的老樓加裝電梯工作,也有較強的參考意義。
《規範》還要求,住宅建築的公共移動通信信號能夠覆蓋到公共空間和電梯轎廂內。當有突發事件時,可及時對外聯絡,提升住戶安全感。對於電梯轎廂尺寸、緊急呼叫按鈕高度等,《規範》也提出了具體要求。
除了電梯外,新版的《規範》還有多個措施是爲滿足適老化需求而設置,如要求衛生間便器和洗浴器旁應設扶手或預留安裝條件;要求每個住宅單元至少應有1個無障礙公共出入口。此外,提高戶門、衛生間門的通行淨寬要求,也能夠方便輪椅進出。
還有一些技術調整,與安全性有關。
比如,2022版《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將陽臺欄杆高度統一調整爲1.1米,新版《規範》再次將這一標準提高至1.2米。
中指研究院指數研究部總經理曹晶晶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通常來說,陽臺、外廊等臨空處欄杆的防護高度應超過人體重心高度,以避免人靠近欄杆時因重心外移而發生墜落事故,隨着我國居民平均身高的提升,護欄高度也需要適當調整,以便於爲居住者提供可靠的安全防護。
新版《規範》中,還有大量的技術調整,與提高居住舒適度有關,涉及層高、牆體和樓板的隔聲性能,人均集中綠地面積,滿足日照標準的房間設置,不同氣候區供暖/空調設施設置等。
值得注意的是,《規範》提出的諸多技術指標,只是對建築的基本要求。由於我國不同地區的氣候環境、地理條件等差異較大,各地會在此基礎上制定不同的標準。
以層高爲例,2024年以來,多省市已先行調整層高地方標準,新標準的要求普遍集中在3米到3.3米之間。《江蘇省改善型住宅設計與建造導則》規定,改善型住宅的層高不應小於3.1米,設有地暖、管道式新風或集中式中央空調系統的改善型住宅層高不應小於3.15米。江西、河南兩省均規定,住宅層高不應小於3.1米。
曹晶晶指出,整體來看,新版《住宅項目規範》不僅是住宅技術標準的迭代升級,也爲“好房子”建設提供了指導,通過“強制性規範+市場引導”推動房地產行業轉型升級。
重塑房地產
對產品進行升級,將會直接影響建設成本。
華南某上市房企相關負責人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按照新的《住宅項目規範》,在施工方式沒有改變的情況下,建築成本將有所提升。比如,層高的擴大、加裝電梯的數量增多、隔音功能的提高,都會提高工程造價。
他同時表示,如果將來能大規模採用裝配式建築及智能建造技術,將對整個建築行業的成本有壓降作用,並對衝建築“增配”帶來的成本提升。但目前來看,短期內建築成本的擡升恐不可避免。
他認爲,這種成本有可能會轉嫁到銷售環節,帶來項目價格的提高。
對此,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指出,當房子迴歸居住屬性,就會像其他大宗商品一樣,存在品質差異的加成。
李宇嘉認爲,市場會爲這種差異買單。他指出,近年來,我國新建商品房市場已經由改善型需求主導,但符合改善需求的房源比較少。新的《規範》發佈以後,相當於把住房消費的底線標準拉高,使市場上的產品供給更加多元,並擴大購房者的選擇範圍。
因此,新《規範》的發佈,最大的影響就是激發消費者改善住房的願望,促進換房需求。
李宇嘉同時指出,換房需求釋放後,會帶動二手房掛牌,由於很多二手房的價格相對不高,這對於新市民、年輕人“上車”是有幫助的,由此將構建梯度住房消費模式。這是我國房地產可持續發展的路徑,也是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的重要方面。
對於房地產行業來說,《規範》將有助於重塑開發和運營理念。某央企開發商營銷負責人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過去,購房者主要看中項目的地段和升值空間,如今則會關注產品、配套、物業、價格等多個層面,屬於“既要,又要,還要”。
他表示,這種變化的背景在於行業供需關係發生變化,買方時代到來。而新《規範》的發佈,在契合買方時代的同時,也會給產品打造帶來標準化的規範和指導,倒逼整個行業在設計能力、建造能力、服務能力、成本控制能力等方面的升級,從而重塑房地產開發鏈條。
但前述兩位房企人士均指出,要使新《規範》更好地發揮作用,還需其他配套政策措施的跟進。
一方面,層高的增加,以及對採光等要求的提高,會改變整個項目的密度,並影響可售房源套數。在規劃層面,需要相關的政策予以支持。
另一方面,在裝配式建築及智能建造技術方面,若能獲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將有利於建設成本的壓降,以及建築效率的提高,從而使購房者更好地獲益於“好房子”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