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年底前 實現鄉村地區規劃管理全覆蓋

鄉村振興,規劃先行。8月26日,記者從省自然資源廳獲悉,爲充分發揮鄉村規劃在推動鄉村全面振興中的引領作用,該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鄉村地區規劃編制和增減掛鉤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完善鄉村規劃配套政策和技術標準體系,提升鄉村規劃編制實施管理質效,爭取2026年年底前實現鄉村地區規劃管理全覆蓋。

根據河南省鄉村特點和現階段發展規律,省自然資源廳將村莊規劃按組織形式和編制深度分爲“實用性”村莊規劃、“通則式”村莊規劃和“通則式村莊規劃管理規定”。隨着相關導則接續印發,我省在全國率先建立多樣化、差異化的村莊規劃編制技術體系。

《通知》要求各地在編制鄉村規劃時,將本轄區不少於10%的村莊用地規劃爲鄉村產業用地,充分保障產業用地需求;預留建設用地機動指標保障暫時無法確定位置的鄉村建設項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留白”建設用地爲鄉村未來發展留足彈性空間;將暫時難以確定選址的能源、水利、交通等建設項目納入鄉村規劃中的重點建設項目清單,作爲用地報批的依據。通過在編制鄉村規劃過程中打好用地保障“組合拳”,保障各類鄉村建設項目有序落地。

村莊建設邊界劃定後,部分縣(市、區)由於基礎規模較小,鄉村項目建設仍缺少村莊建設用地規模指標,導致落地難。爲有效解決這一問題,《通知》明確跨鄉鎮或跨縣域實施增減掛鉤的,拆舊區的村莊建設用地規模指標一併轉移至建新區,建新區可在符合邊界外項目選址管控規則的前提下直接在村莊建設邊界和城鎮開發邊界外佈局。這樣既有效解決了建設項目因缺少規模指標落地難的問題,又增強鄉村規劃實施管理的可操作性。

據介紹,村莊規劃和“通則式村莊規劃管理規定”均可作爲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的依據,《通知》明確使用村莊建設邊界內未明確具體規劃用途的建設用地開展建設的,由鄉村規劃委員會依據村莊規劃或“通則式村莊規劃管理規定”中的管控規則確定建設項目的選址、用地規模、用地性質,作爲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的前置條件,進一步強化鄉村規劃與許可的有效銜接。

我省在全國首創將鄉村規劃中的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村莊建設邊界等規劃控制指標的屬性由“約束性”調整爲“有條件約束性”。《通知》明確經有管理權限的部門批准對上述規劃控制指標調整的,各地可按批准後的控制線規模和佈局對鄉鎮級規劃和村莊規劃更新調整並報原審批機關備案。這一做法不僅能強化鄉村規劃與土地管理政策的有效銜接,還能大幅簡化鄉村規劃修編程序,顯著提升規劃管理質效。

爲適應鄉村地區建設項目數量多、時效性強、不確定性大的特點,《通知》明確開展鄉村建設示範、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多、計劃開展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等有迫切建設需求的村莊,可將急需實施項目建設的區域確定爲一個規劃單元,探索編制“單元”村莊規劃,通過快編快報快批,爲急需落地的鄉村建設項目提供“定製式”“兜底式”的規劃保障。

“下一步,我省將立足全省鄉村發展實際,持續完善鄉村規劃政策要求和技術標準體系,指導各地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鄉鎮級規劃審查審批,分類按需編制‘實用性’村莊規劃、‘通則式’村莊規劃和‘通則式村莊規劃管理規定’,加快實現鄉村地區規劃管理全覆蓋,爲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提供強有力的規劃支撐。”省自然資源廳相關負責人表示。(記者 譚勇)

《通知》要求

●各地在編制鄉村規劃時,將本轄區不少於10%的村莊用地規劃爲鄉村產業用地,充分保障產業用地需求

●預留建設用地機動指標保障暫時無法確定位置的鄉村建設項目用地需求

●合理安排“留白”建設用地爲鄉村未來發展留足彈性空間

●將暫時難以確定選址的能源、水利、交通等建設項目納入鄉村規劃中的重點建設項目清單,作爲用地報批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