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公司法百年論壇研討會今登場 公司法重量級學者專家齊聚

2025年公司法百年論壇研討會今日在政大公企中心登場。吳榮邦/攝影。

由公益信託臺灣財政金融法學研究基金、公益信託臺灣公司治理法律研究基金攜手政治大學法學院主辦,中華公司治理協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臺企銀創業投資公司、資誠教育基金會、理律法律事務所、萬國法律事務所協辦的「公司法百年論壇114年系列(一):董監事責任」研討會,今(23)日在政大公企中心登場,與會者皆是公司法的重量級學者專家,吸引衆多關心該議題的人士出席,現場座無虛席,主辦單位也緊急增設座位,顯示公司法的重要性。

回顧公司法百年史

並研討熱門議題及未來發展

該系列研討會第一回主題:「董監事責任」,並分別以「新時代之董事會」、「公司負責人對第三人責任」、「併購及債務清理時之董事責任」、「追究董事責任之程序機制」四大面向展開討論。會中不僅回顧公司法百年曆史,亦研討現今公司法之熱門議題,探究未來公司法制多元發展的可能面貌。

研討會由政治大學法學院許政賢院長、中華公司治理協會陳清祥理事長、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張威珍理事長,以及資誠教育基金會周建宏董事長於開幕時致詞,揭開本次盛會的饗宴。致詞貴賓鹹認公司法百年以來,公司法的歷次修正,不僅往公司治理的更完善前進,也與我國商業經貿環境之健全發展息息相關。接着,主辦單位特別邀請前司法院院長賴英照講座教授,以「公司法制與法律解釋」爲題,進行主題演講。賴前院長以「解任已卸任董事」之重要爭議案例爲題,細繹外國法對法學解釋方法之影響,探討法學方法與公司法之交匯,激發公司法解釋學思考之火花。

其後,第一場次由劉連煜教授主持,兩位報告人蔡昌憲教授與陳盈如教授,圍繞「新時代之董事會」爲主題,分別探討資安治理規範與ESG漸進式改革之模式關係,以及應對人工智慧衝擊下之董事會的監督責任。本場次並由投保中心張心悌董事長、陳肇鴻教授、楊嶽平教授與鍾元珧律師擔任與談人,與談人們對此二議題進行深入分析與對話,AI與監督義務、ESG與軟硬法的關係,迴盪會場。

第一場次由劉連煜教授(中)主持,探討AI與監督義務、ESG與軟硬法的關係。吳榮邦/攝影。

第二場次由方嘉麟教授擔綱主持人,就「公司負責人對第三人責任」之主題展開討論。首先由蔡英欣教授主講日本公司法之相關沿革,就公司負責人對第三人責任直指問題的核心。其後由林仁光教授就公司負責人與公司侵權責任,究竟何者應負主要責任?何者應負補充責任?以及相關政策選擇的理由進行研究報告。本場次也邀請陳俊仁教授、蘇怡慈教授、洪令家教授、吳志光律師擔任與談人。與談人們聚焦的問題是法人的本質、法人與其負責人誰應該負主要責任?誰應負補充責任?不一樣的觀察角度同樣形成不一樣的結論。

第二場次聚焦法人的本質、法人與其負責人誰應該負主要責任?誰應負補充責任?

第三場次主題爲「併購及債務清理時之董事責任」,由王文宇教授主持,並由報告人林國彬教授、鄭有爲教授進行專題報告。與談人是:餘良元會計師、林恆志教授、方元沂教授、遊啓璋教授、邱天一教授,他們分別探討企業併購交易中董事會職權與受任人義務,以及現代債務清理法制視野下的董事義務與責任。會中更聚焦金融併購案應如何適用法律的爭議問題,以及公司法制與破產和解重整法制應如何連結進行介紹與分析。本場次中,美國Revlon與Unocal的案例判決內容,此起彼落,各方提供了多元觀點,也提出新的可能答案。

第三場次主題爲「併購及債務清理時之董事責任」。

第四場次則以「追究董事責任之程序機制」爲議題,並由林國全教授主持。報告人:郭大維教授、江朝聖教授。他們分別以雙重代表訴訟探討董事民事賠償責任,以及董事解任事由之實證分析爲題,開展討論。經濟部商業署副署長劉雅娟、何曜琛教授、朱德芳教授、胡韶雯教授、黃正欣律師則擔任與談人,他們進行深度而有意義的對話。未來立法明文引進雙重代表制度應是本場次的共識。此外,實證研究發現股東會決議解任董事的案例甚少,與會者對此現象也甚爲驚訝,應如何改善董事失格制度,遂成爲衆人建議的焦點。

第四場次則以「追究董事責任之程序機制」爲議題。

最後,主辦單位邀請到政治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朱德芳教授進行閉幕致詞。朱教授提到,回顧過去公司法百年曆史,可以窺得我國商業法制與商業環境成長的光與影。昂首未來,公司法之多元面貌如何繼往開來,亦須吾輩共同攜手前進。大會在衆人一起期待公司法百年論壇第二回的歡樂氣氛中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