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報稅/今年申報產創投抵 適用舊制

財政部。聯合報系資料照

報稅季倒數,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企業若想申請《產業創新條例》投資抵減租稅優惠,應在所得稅申報期間完成申請,提醒營利事業,新版產創條例雖已三讀通過,但新制今年才上路,也就是明年申報才適用,今年申報時仍應適用舊制。

立法院今年完成產創條例修法,除延長投資抵減優惠適用期間,也擴大適用範圍,並提高支出上限。不過由於今年才完成修法,回溯至今年1月1日起上路,因此最快要到明年5月申報營所稅時,纔會適用投抵優惠新制,企業應留意新舊制差別,以免申報錯誤。

據產創條例第10條之1規定,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若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反環保、勞工或食安等法律紀錄者,可申請將智慧機械、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5G)、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的投資支出,列入營所稅抵減,舊制尚未包含AI、減碳相關投資,申報時要特別留意。

另外,適用門檻是同一課稅年度內投資總金額達100萬元以上、10億元以下,今年申報去年營所稅適用;新制則是將支出上限提高至20億元以下,要等到明年申報纔會適用。

抵減方式新舊制不變,都分爲兩種。第一種是「當年度一次抵減」,以支出金額5%直接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第二種是「三年分期抵減」,以支出金額3%,自當年度起三年內平均抵減各年度稅額。

而無論選擇何種方式,抵減金額都不得超過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的30%,且選擇後不得任意變更。

中區國稅局提醒,企業必須注意抵減金額適用的「當年度」,是指購置項目完成交貨或技術服務實際提供完成的那一年,過去曾發生公司在設備尚未交貨前,就申報投資抵減,最終遭撤銷資格並補繳稅額。

國稅局提醒,企業應於申報期限前,先於經濟部建置的申辦系統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在報稅時填報規定格式的申報表與檢附相關憑證,如投資合約、發票、付款證明與交貨驗收資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