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正妹醋勁大發!爲尪開戰小三 Threads怒曬個資下場曝
桃園一名19歲正妹小美(化名),只因懷疑女子阿芳(化名)介入她與丈夫阿德(化名)的婚姻,竟醋勁大發,在社羣平臺Threads上公開阿芳的個人資料。(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名19歲正妹小美(化名),只因懷疑女子阿芳(化名)介入她與丈夫阿德(化名)的婚姻,竟醋勁大發,在社羣平臺Threads上公開阿芳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婚姻狀態、職業甚至車輛特徵等,還怒嗆「小三」、「垃圾陪垃圾人」、「牀上的朋友」等勁爆字眼。桃園地院審結,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小美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美與阿德前爲夫妻,阿德與阿芳爲朋友。小美明知自然人的姓名、婚姻、家庭、職業、社會活動等均屬個人資料,竟僅因懷疑阿芳介入其婚姻,意圖損害阿芳利益,基於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的犯意,去年8月14日凌晨4時29分許,在Threads帳號限時動態及串文頁面,設定公開瀏覽方式,張貼阿芳與阿德的合照、含有阿芳姓名、婚姻狀態、配偶身分、職業及駕駛車輛特徵等個人資料,足生損害於阿芳。
阿芳瀏覽上開串文及限時動態,氣得提告。小美在偵查中坦承不諱,桃園地院審酌小美未經告訴人同意,率爾散佈告訴人個人資料,顯未尊重告訴人隱私權,應予非難;兼衡被告尚無前科素行,雖坦承犯行,但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
至於阿芳另控告小美涉犯加重誹謗罪部分,檢方認爲,小美張貼的照片確實爲阿芳與阿德的合照,且2人呈現貼臉狀態,小美是爲保護合法配偶權,才張貼照片及文字,屬善意發表言論,難認是以貶損阿芳人格社會評價爲唯一目的,不構成誹謗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