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童打掃房間遭性侵 澎湖狼竟辯「被誘惑」

澎湖一名借住在友人家的蔡姓男子,竟趁女童獨自打掃時,強行性侵年僅12歲的少女,事後還辯稱是「不小心碰到胸部」,甚至反指女童「誘惑」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澎湖一名借住在友人家的蔡姓男子,竟趁女童獨自打掃時,強行性侵年僅12歲的少女,事後還辯稱是「不小心碰到胸部」,甚至反指女童「誘惑」他。法院審理後,認定蔡男惡行重大,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重判8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蔡男是女童祖母的朋友,自2021年起借住在女童祖母家的3樓房間。2023年4月26日下午,女童獨自在3樓房間打掃時,蔡男突然闖入,先強拉女童的手觸碰自己的生殖器,接着撫摸她的胸部,最後更脫掉她的褲子,用手指及生殖器性侵得逞。

女童驚恐掙扎,不斷喊「不要」,但蔡男仍強行侵犯,直到友人來電才罷休。事後,蔡男竟還假裝沒事,對女童說:「以後想吃什麼跟我說,但要馬上吃掉。」企圖安撫她閉嘴。

女童因害怕家人激動,起初不敢聲張,但蔡男事後見到她時,總露出詭異微笑,讓她心理壓力越來越大。直到5月16日,她終於忍不住在樓梯間對蔡男說:「以後不要這樣關心我,我不會再跟你發生那種事!」恰巧被哥哥聽見,追問後才揭發這起惡行。

家屬氣憤找蔡男對質,他起初辯稱「只是不小心碰到胸部」,但在錄音中卻自爆:「我那天真的被誘惑到……還好我馬上停止。」甚至反指女童「有男友、引誘他」。離譜說詞讓家屬怒不可遏,決定報警。

女童驗傷後,確認處女膜有「陳舊性撕裂傷」,心理評估也顯示她出現創傷反應,對男性產生恐懼。法院審理時,蔡男仍堅稱「沒有性侵」,甚至質疑女童說謊,還要求做「性能力鑑定」企圖脫罪。

但法官痛批,蔡男利用女童信任犯案,事後毫無悔意,甚至反咬被害人,惡性重大,因此依《刑法》第222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重判8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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