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遊戲14年不懂血條叫HP...留美雙碩士工程師表現差被解僱

此爲血條示意圖,非當事廠商&遊戲 圖/Steam@KRostik

畢業於美國名校並取得電腦科學、語言學雙碩士工程師,在臺灣某遊戲開發商任職14年,因不善交際,不懂遊戲等理由被公司解僱,他主張公司解僱不合法,提告爭取復職,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爲公司已給很多機會,工程師績效卻仍未達標,解僱合法,駁回工程師請求。

判決指出,這名工程師畢業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分校,且擁有該校雙碩士學位,回臺後自2010年起在這家知名遊戲開發商任職,負責遊戲的前後端設計工作,每月薪資約4萬2950元。

去年5月間,公司以績效未達標等理由將工程師資遣,在公司任職14年,卻換來資遣下場令工程師不滿,他認爲公司常以年紀、交際不善等理由挑剔,且將他從後端調至前端,也沒給予教育訓練,導致工作表現受影響,塑造成無法勝任工作解僱,並不合勞基法規定,提告爭取復職。

公司挨告後反駁,稱公司招聘工程師時並無前、後端之分,每名工程師本應具備前後端技能,是對方不願進行前端遊戲測試,還將工作推給其他人,拖累專案進度,因能力、專業跟不上專案,公司爲他還啓動績效提升計劃,結果評量仍未達標,解僱對方合乎勞基法規定。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傳喚工程師直屬主管作證,主管稱工程師雖有完成工作項目,但他不玩遊戲,對遊戲認知很膚淺,例如遊戲中的角色血量稱作「HP」,但對方竟不知道意思,導致每次企畫跟他溝通都要很大代價。

該主管還說,例如公司開發一款新遊戲,按理提告的工程師最熟悉框架,專案交給他處理卻沒有做出來,反而資歷不到二年的工程師,不到三個月就完成,他們不僅要緊盯進度,還要給予學習建議,結果卻仍無法改善,效率還日益低下。

法官依據工程師主管等人證詞,認爲當時他受聘於公司時,確實具備前、後端工作能力,因此公司將他從後端調至前端測試工作,屬於合理業務調整,且他在多項專案中表現未能達標,公司仍提供多次改善機會,符合「解僱前應給予改進機會」的要求。

法官認定,這名工程師工作表現每況愈下,公司其他人已具備前後端共寫能力,但提告工程師進度仍爲零,公司已針對他工作表現提出各項協助,但他依然故我,不按照主管規劃進度進行,解僱合法,駁回工程師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