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工程師不懂遊戲遭解僱 提告求復職被駁回

高雄地院法官認爲原告工程師確實爲能達到公司合理要求而被解僱,駁回復職請求。(資料畫面)

1名遊戲工程師,持有美國名校電腦科學及語言學雙碩士學位,回臺後任職於知名遊戲開發商14年,因績效多次未達標遭解僱。他提告主張公司解僱不合法,要求復職,但高雄地方法院經審理後認定公司解僱符合法律規定,駁回工程師請求。

根據判決,該工程師畢業於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分校,自2010年起負責遊戲前後端設計工作,月薪約新臺幣4萬初,於2022年5月,公司以其工作績效未達標爲由資遣,但工程師不服,認爲公司刻意挑剔其交際能力及年紀,任意調動職務卻未提供相關訓練,進而影響工作表現,塑造成「無法勝任工作」的理由,提告爭取復職。

公司反駁指出,工程師本就應具備遊戲前、後端技能,但他不願意進行前端測試工作,將任務轉交他人,多次拖累專案進度;公司還曾爲他啓動績效提升計劃仍未達標,解僱程序完全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

法院審理期間,工程師的直屬主管作證指出,其對遊戲瞭解不足,例如對遊戲角色「HP(血量)」等基本概念一無所知,根本沒辦法有效率的溝通。此外,該由他負責的專案遲遲不能交件,轉給剛進公司1年多的新進工程師,2個月就做出來,可見其能力、效率與工作意願均非常低落。

法官認爲,公司在解僱前已提供多次改善機會,並證實該工程師受聘時確具備前、後端能力,調職屬合理業務調整。因此認定工程師在多項專案中表現未達要求,解僱程序符合法律規範,因此駁回其復職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