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罰25萬!颱風期間進入管制區 臺東海巡逕行舉發2民衆

▲民衆違反進入臺東縣政府劃定公告管制區。(圖/記者楊晨東翻攝)

記者楊晨東/臺東報導

樺加沙颱風期間,臺東縣政府依規劃公告設立災害管制區,並禁止民衆未經許可進入。海巡署東部分署第一三岸巡隊新港安檢所與第一機動巡邏站人員,於23日清晨7時許在成功鎮白守蓮一帶執行岸際勸離勤務時,發現2名民衆無視公告規定進入海岸管制區。

海巡人員隨即上前告知相關規範,確認行爲已違反《災害防救法》後,直接開立舉發單,後續將函送臺東縣政府裁處。

海巡署表示,樺加沙颱風發佈海上及陸上警報期間,相關勤務及救難裝備均已完成整備,並同步配合地方主管機關加強管制措施。對於進入公告管制區的民衆,將依法開立舉發單,並依《災害防救法》第55條規定,裁罰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海巡署呼籲,颱風期間切勿前往海邊、岸際觀浪或遊憩,避免發生危險。民衆可透過「GoOcean海洋遊憩風險平臺」掌握即時海象、風速及海流等數據,並隨時注意政府發佈的災害管制資訊,以提升風險意識、確保安全。

▲民衆違反進入臺東縣政府劃定公告管制區。(圖/記者楊晨東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