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澄清衝浪爭議 颱風期間違規下海最高罰25萬元
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一岸巡隊表示,經以高音哨廣播勸離後,現場共勸導7車16人離開,全程無抗拒或妨礙公務情形。(海巡署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一岸巡隊表示,經以高音哨廣播勸離後,現場共勸導7車16人離開,全程無抗拒或妨礙公務情形。(海巡署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丹娜絲颱風逼近,有民衆指出宜蘭外澳衝浪客堅持下海,無視海巡人員勸離,也沒看他們被開罰。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一岸巡隊6日鄭重澄清,縣府已於上午8時30分正式發佈一級開設,將海岸線、臨海、河川與漁港劃設爲管制區,明確限制或禁止民衆進入高風險區域,若有違規情形將依法開罰,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
第一岸巡隊指出,今上午8時42分,由烏石漁港安檢所所長親自帶隊前往外澳沙灘執行巡查,現場發現仍有數名遊客在海上從事衝浪活動,經以高音哨廣播勸離後,現場共勸導7車16人離開,全程無抗拒或妨礙公務情形。海巡隊強調,第一時間已積極作爲,落實各項預警與防災應變作業。
海巡署提醒,颱風期間切勿前往海域、堤防等高風險地點觀浪或戲水,除危及自身安全,若違規進入公告警戒區域者,將逕行舉發並函送地方政府裁罰,依法可處5萬至25萬元罰鍰。
海巡署表示,民衆可多加利用「Go Ocean 海洋遊憩風險資訊平臺」掌握即時海象與天候變化,並隨時關注中央氣象署發佈的最新警報。若目擊海域危難事件,請立即撥打「118」海巡服務專線,海巡人員將迅速前往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