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強奶媽」謝薇安被控私接代言又違約 前經紀公司求償判決出爐
謝薇安身材火辣,被封最強奶媽。(圖/翻攝自missingvivian IG)
IG追蹤人數一度高達497萬的網紅「最強奶媽」謝薇安(本名劉又禎)擁有不科學的F級上圍、小蠻腰和甜美臉蛋,火辣外型爲她擄獲一票粉絲的心,但她的前經紀公司羽化娛樂指控她違約私接色情、博弈代言且擅自終止合約,求償149萬7500元,臺灣高等法院昨維持原審判決,認定公司無法舉證證明權利受損,判決敗訴、「最強奶媽」免賠確定。
羽化娛樂主張與劉女2021年簽訂經紀合約,她不得於合約期間內私自承接演藝事業活動,但她違約私接色情、博弈代言、SOD廣告、私自爲親戚朋友代言,及於社羣網站私人相互宣傳活動,依合約約定公司就她私接代言仍有30%之分潤權利,但她遲未向公司如實報告私接之演藝活動,無從覈實計算可請求之分潤,所以推估公司可分潤金額爲42萬元,她需賠償。
羽化娛樂表示,依合約約定,劉女不得擅自終止合約,但她未經公司同意,2021年11月2日以律師函通知終止係爭合約,她應負擔100萬元之違約金;且她拍攝非演藝活動之個人作品於影音平臺YouTube(下稱YouTube)「叫我謝薇安」頻道共20支影片,公司委託廠商協助,全部成本爲15萬5000元,她應負擔7萬7500元,共求償149萬7500元。
一審認爲就算劉女合約期間所私下承接,網美承接活動多爲有償,卻非必然是取得金錢或得以換算金錢之產品或服務,羽化娛樂無法提出證據證明,請求收入分潤難認有據。且契約本基於雙方信賴關係而來,倘信賴關係不復存在,自應予雙方隨時終止契約之權利,公司並未陳明合約經劉終止而受有何損害,故請求之懲罰性違約金應酌減至零,請求違約金並無理由,公司求償敗訴,上訴後,高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