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騎單車拍特斯拉後照鏡爆衝突 警到場「酒測值0.81」當場開罰

吳姓男子將自小客車停放在中華路一段55號前,不料劉男騎腳踏車經過時,突然伸手拍打其左後照鏡,隨後若無其事離去。(圖/簡銘柱翻攝)

吳男見狀怒火中燒,立刻駕車追上,雙方在中華路、開封街口爆發口角,進而演變成肢體衝突。(圖/簡銘柱翻攝)

臺北市中正區19日晚間發生一起行車糾紛,一名劉姓男子酒後騎乘腳踏車,行經中華路一段時,竟伸手拍打路邊吳姓駕駛的後照鏡後離去,吳男不滿,直接開車追上前理論,雙方當街爆發肢體衝突。警方獲報趕抵,除排解糾紛外,更發現劉男渾身酒氣,一測之下酒測值高達0.81mg/L,當場依法開單告發。

據瞭解,19日晚間8時許,吳姓男子將自小客車停放在中華路一段55號前,不料劉男騎腳踏車經過時,突然伸手拍打其左後照鏡,隨後若無其事離去。吳男見狀怒火中燒,立刻駕車追上,雙方在中華路、開封街口爆發口角,進而演變成肢體衝突。

轄區中正第一分局博愛路派出所員警獲報後迅速到場,先將兩人隔開,避免衝突升級,同時通報交通分隊協助釐清案情。警方在處理過程中,發現劉男面色潮紅、身上散發濃厚酒味,當場實施酒測,結果數值竟高達0.81mg/L,明顯超標,隨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制單舉發。

警方表示,雖然劉男是騎腳踏車,但酒測值超標仍屬違規,依法可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繼續騎乘。此外,雙方因行車糾紛當街拉扯,若後續提出傷害告訴,警方將依法偵辦。

中正第一分局呼籲,民衆若遇行車糾紛,應保持冷靜並立即報警,切勿衝動行事,以免觸法;同時強調「酒後不駕車」的原則適用於所有交通工具,包括腳踏車,以保障自身及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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