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證監會召開發佈會!信息量巨大

來源:中國證券報

2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召開“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犯罪 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新聞發佈會,發佈最高檢第五十五批指導性案例,通報近年來證券犯罪檢察工作進展和成效;發佈中國證監會第一批指導性案例,通報近年來證券行政執法工作進展和成效。

最高檢副檢察長葛曉燕表示,檢察機關將繼續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部署,堅持依法從嚴打擊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持續加強與中國證監會等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依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以檢察履職服務保障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證監會副主席李明表示,證監會將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推進新“國九條”和資本市場“1+N”政策文件落地,強本強基,嚴監嚴管,強化監管執法政治擔當,不斷提升違法違規線索發現能力,壓降辦案週期,提升辦案質效,對欺詐發行、財務造假、操縱市場、違規減持等惡性違法重拳出擊,從嚴懲處,持續鞏固並不斷加強資本市場執法高壓態勢,繼續發揮好與司法部門、金融監管部門等相關各方的治理合力,共同護航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依法從嚴打擊證券犯罪

發揮刑罰震懾作用

葛曉燕在此次發佈會上通報了近年來證券犯罪檢察工作主要情況。

葛曉燕表示,依法從嚴打擊證券犯罪,發揮刑罰震懾作用。檢察機關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積極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依法從嚴追捕追訴證券犯罪,爲資本市場建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全鏈條從嚴追訴財務造假犯罪,夯實資本市場誠信基石。2022年至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欺詐發行證券,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等財務造假犯罪案件69件185人,最高檢掛牌督辦31件重大案件,已有27件提起公訴。對組織、指揮造假的大股東、實控人、董監高,積極參與造假的公司企業人員以及配合的中介組織人員、第三方人員依法進行全鏈條追責。今年1月,最高檢發佈了中介組織財務造假相關犯罪案件典型案例,此次發佈的指導性案例中有兩件涉及財務造假,體現了對資本市場財務造假全鏈條從嚴追訴的司法立場。

二是依法從嚴懲治交易類證券犯罪,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2022年至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起訴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等交易類案件284件790人,持續加大對上市公司大股東、實控人、董監高等“關鍵少數”,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以及職業操縱團伙等黑灰產業鏈的追責力度,辦理了一批有重大市場影響的案件,着力追繳違法所得、剷除再犯經濟基礎、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三是依法懲治涉私募基金犯罪,保障私募基金行業規範健康發展。2022年至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起訴私募基金犯罪598件2805人,最高檢掛牌督辦三批24件重大涉私募基金犯罪案件,已有16件提起公訴。對以私募之名非法集資,挪用、侵佔私募基金財產,利用私募基金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助推行業規範健康發展,爲私募基金充分發揮服務實體經濟功能提供法治保障。

建立健全證券檢察派駐工作機制

高質效辦理證券犯罪案件

葛曉燕表示,建立健全證券檢察派駐工作機制,高質效辦理證券犯罪案件。2021年9月最高檢設立駐中國證監會檢察室以來,以高質效辦案爲履職目標,全面深化履行檢察機關推動資本市場法治化建設的法律監督職責。

一是建立規範高效的證券案件交辦制度,不斷提升辦案質效。在中國證監會、公安部等相關部門的支持配合下,對證監會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案件,最高檢建立同步交辦制度,累計向地方檢察機關交辦587件重大案件,各級檢察機關逐案對接公安機關,做好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公訴、法律監督等各項工作,案件辦理質效顯著提高。

二是完善相關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統一執法司法標準。針對證券犯罪案件證據收集採信、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等問題,最高檢聯合公安部修訂出臺證券犯罪立案追訴標準,印發《關於辦理財務造假犯罪案件有關問題的解答》,編髮證券犯罪、涉私募基金犯罪、中介組織財務造假犯罪典型案例13件,修改內幕交易罪司法解釋,持續完善執法司法標準,織密追訴犯罪法網。2月21日發佈第55批指導性案例,繼續爲司法辦案提供參考借鑑。

三是加強證券犯罪檢察專業化建設,提升證券執法司法水平。針對證券犯罪專業化特點,持續加強北京、上海、天津、重慶、遼寧、深圳、青島7個檢察機關證券期貨犯罪辦案基地建設,充分發揮基地在專業辦案、犯罪預防和前沿問題研究等方面的引領示範作用。邀請中國證監會實務專家開展視頻培訓,組織辦案機關進行業務交流、案例剖析、庭審觀摩、實戰練兵等,持續提升辦案能力水平。

堅持依法從嚴打擊證券期貨違法犯罪

葛曉燕表示,發揮派駐檢察優勢,加強執法司法監管協同,在中國證監會的大力支持下,最高檢駐中國證監會檢察室積極發揮“駐”的優勢,着力推動行刑雙向銜接,加強執法司法協作。

一是建立健全檢察與證監合作監督關係,推動高質量執法司法協作。2022年9月,最高檢與中國證監會聯合印發《關於建立健全資本市場行政執法與檢察履職銜接協作機制的意見》,建立檢察機關與證監部門常態化聯絡、信息共享、案件銜接、業務協助、執法司法聯動、專業化建設協作等15項工作機制。各地持續加強與當地證監部門的聯繫協作,目前已經有33個省、市兩級檢察院與當地證監部門簽訂細化協議,以協同辦案、專業支持爲核心開展多種形式合作監督工作,推動高質量行政執法與檢察履職。

二是全面規範證券犯罪案件刑事訴訟程序與行刑銜接機制,強化執法司法工作合力。2024年5月,最高檢聯合最高法、公安部、中國證監會印發《關於辦理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強調堅持零容忍要求,加強監管協同,全面規範證券期貨犯罪案件管轄、證據收集審查運用以及行刑銜接機制等相關程序,切實強化證券期貨刑事案件的移送、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進一步強化懲治犯罪工作合力。

三是積極參與構建立體化追責體系,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檢察機關在依法追訴犯罪的同時,協同證監部門、公安機關、審判機關盡最大努力追贓挽損。依法支持、配合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在康美藥業(600518)等案件中積極探索刑民配合、高效處置涉案財產。通過立足檢察職責積極參與構建行政、刑事、民事立體追責體系,不讓違法犯罪分子獲得經濟上的好處。

四是堅持治罪與治理相結合,助力構建崇法守信的市場生態。針對財務造假、私募基金犯罪態勢,最高檢結合辦案提出、轉送相關立法和加強行業治理意見建議。北京、上海、山東等地檢察機關結合證券案件辦理,針對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管理、期貨和衍生品監管、會計師行業自律管理、銀行賬戶管理等問題,向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金融機構制發檢察建議,推動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

堅持重拳出擊

切實維護好廣大投資者的根本利益

李明表示,堅持重拳出擊,切實維護好廣大投資者的根本利益。證監會稽查執法的職責使命,就是遵循反證券欺詐的基本邏輯,通過懲治違法“已然”,震懾違法“未然”,激濁揚清,修復信用,爲資本市場公平秩序保駕護航,爲廣大投資者根本利益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李明表示,近年來,證監會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切實維護資本市場法律的權威和尊嚴,不斷增強廣大投資者的安全感。一是保持執法定力,以“零容忍”態度處理了一批典型案件,有力整肅各類違法,深度淨化市場環境,如本次發佈的指導性案例2號某公司、林某等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違法案,對發行人處以8600萬元罰款並實施重大違法退市。證監會去年辦理各類案件739件,作出處罰決定592份,罰沒款153億元,超過上一年兩倍,其中對恆大地產財務造假案罰款超40億元,會同財政部對恆大地產案審計機構開出4.41億元的同類案件“史上最大”罰單。

二是聚焦執法重點,不斷強化對欺詐發行、財務造假、違規減持、操縱市場等投資者最關切、最痛恨、“最不能忍”的違法行爲的打擊懲治。2024年查處包括財務造假在內的信息披露違法案件135件,同比增長17%,居各類案件數量之首;處罰操縱市場案42件,案均罰沒款約1.2億元,居各類案件罰沒金額之首。此次發佈的指導性案例,財務造假案例佔比一半,操縱市場佔比1/4。今後,對這兩類違法的打擊力度還將持續加強。

三是堅定站穩投資者立場。我國股市中小投資者佔比高達96%,風險承受能力薄弱,自力救濟能力相對不足,是案件中“看不見的當事人”。對於執法個案中的證據採信、法律適用、法益平衡等具體問題,在依法行政前提下,更多站在保護投資者的角度,既做好“技術判斷”,更做好“價值判斷”。如去年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對某上市公司“定增減持套利”案當事人罰沒超2億元,向市場釋放了證監會嚴厲打擊“以局部合規掩蓋整體違法”減持行爲的鮮明態度,對行業潛規則形成了極大震懾,也讓廣大投資者重拾了投資信心,贏得了人民羣衆對監管執法的信任和支持。

堅持法治導向

不斷提升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的能力和水平

李明表示,堅持法治導向,不斷提升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的能力和水平。證監會執法堅持客觀中立、不偏不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避免執法結果畸輕畸重、同事不同罰、顯失公平,既保持執法力度,又釋放執法溫度,持續提升執法透明度,努力做到嚴而有度、嚴而有方、嚴而有效。

一是建立健全違法認定裁量標準。出臺《行政處罰裁量基本規則》,規定一般處罰、從重處罰、從輕處罰、不予處罰等六種裁量階次及適用情形,使處罰種類、幅度與案件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及當事人主觀過錯程度相匹配,爲執法裁量提供統一“標尺”,確保公平公正、不枉不縱,堅決防止權力任性、職權濫用。

二是不斷強化執法質量內控監督。健全完善執法制度體系,明確執法流程、標準和權限,確保辦案程序依法合規、事實證據確鑿充分、認定邏輯清晰嚴密、處罰結果公平適當,法律文書嚴謹準確,努力做到讓每一個案件都經得起司法審查和市場檢驗。

三是依法尊重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調查取證既收集對當事人不利的證據,也收集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告知聽證既向當事人做好釋法明理,也保障好當事人查閱卷宗、舉證質證權利,充分聽取當事人意見;處罰結論既自覺接受社會各方監督,也依法保護涉案主體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努力使當事人在每一個執法行爲中都能感受到規範文明、風清氣正、公平正義。

不斷提升違法違規線索發現能力

壓降辦案週期 提升辦案質效

李明表示,堅持標本兼治,推動建設規範有序良性發展的市場生態。證監會始終堅持標本兼治,協同各方持續推動綜合治理,共同構建規範有序的市場生態。

一是通過監管執法有效壓實相關各方法律責任。例如,壓實大股東、實控人的信義義務,“董監高”人員的忠實勤勉義務,中介機構的“看門人”義務,資產管理人的受託義務等等,堅決扭轉“公衆公司不公”“董事不懂事”“私募不私”等亂象,推動上市公司治理和內控水平不斷提升,引導市場各方基於法律規則和市場邏輯有序博弈,持續增強市場自我約束、自我糾偏、自我修復的內生活力。

二是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地方黨委政府對財務造假實施綜合懲治。聯合五部委制定《關於進一步做好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綜合懲防工作的意見》,完善防假打假的監管協同機制和綜合懲防長效機制,建立第三方配合造假線索移送機制,將近年發現的配合造假線索移交相關部門或屬地政府依法處置。

三是協同司法機關“立體追責”。在民事賠償方面,充分發揮行政執法的“先導”作用,從嚴追責爲民事訴訟提供了重要證據支撐。如基於證監會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投保機構對某上市公司控股股東資金佔用提起首例代位訴訟,追回被佔用資金2.4億元,實控人及相關高管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推動虛假陳述特別代表人訴訟首例訴中調解結案,7195名投資者獲賠2.8億餘元。積極推動研究出臺內幕交易、操縱市場民事賠償司法文件。在刑事打擊方面,聯合公安司法機關修訂《關於辦理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協作機制,突出對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和“關鍵少數”等違法犯罪的重點打擊。配合最高檢出臺《關於辦理財務造假犯罪案件有關問題的解答》,特別是充分發揮最高檢派駐機制優勢,與駐會檢察室共同推進重大案件辦理,已移送案件在刑事程序中的落地率、實刑率、重刑率顯著提升,對證券犯罪行爲形成強有力震懾。2024年共移送各類案件163件,移送涉嫌犯罪主體600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