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依法對羅保銘決定逮捕

記者10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十三屆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羅保銘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羅保銘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 新華社

責任編輯 呂世成 陳潔

責任校對 郭毅

主編 武熙智

終審 編委 李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