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嚴懲“親”“清”不分、以權謀私的腐敗官員

2月18日,最高檢舉行新聞發佈會,通報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充分運用法治力量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進展成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犯罪檢察廳廳長張曉津會上表示,沒有良好的政治生態,就沒有良好的政商關係,也就沒有良好的發展環境。

張曉津指出,腐敗嚴重污染政治生態,破壞營商環境,影響高質量發展。比如有的腐敗官員肆意插手工程項目,擾亂正常市場秩序,有的藉手中審批權斂財,影響企業正常經營發展,還有的甘於被圍獵,爲少數不法商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破壞公平競爭環境。對此,黨中央堅持用改革精神和嚴的標準管黨治黨,堅定不移懲治腐敗,保持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風清氣正的營商環境。

張曉津介紹,檢察機關堅決貫徹黨中央反腐敗鬥爭決策部署,協同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助力構建良好發展環境。一方面依法嚴懲“親”“清”不分、以權謀私、搞利益輸送的腐敗官員,促進依法公正廉潔履職,構建親清統一的新型政商關係。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起訴貪污賄賂犯罪2.2萬餘人,同比上升36.8%,起訴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瀆職犯罪1800餘人。

同時,另一方面,落實受賄行賄一起查,加大對行賄犯罪懲治力度,積極推進對行賄所獲不正當利益的追繳和糾正。2024年1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起訴行賄犯罪2772人,同比上升20.2%。

張曉津提到,繼與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聯合發佈兩批次行賄犯罪典型案例後,最高檢還與最高法院聯合發佈8件依法懲治行賄犯罪典型案例、6件追繳和糾正行賄所獲不正當利益典型案例,向全社會釋放嚴懲行賄犯罪、堅決斬斷“圍獵”和甘於被“圍獵”利益鏈條的決心和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