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將明確股權類受賄、理財類受賄、商業機會型受賄法律適用規則
本報記者 封莉 北京報道
2月1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犯罪檢察廳廳長張曉津做客最高檢廳長訪談時表示,針對重點領域新型、隱性腐敗案件多的現狀,檢察機關加強對股權類受賄、理財類受賄、商業機會型受賄等疑難複雜問題研究,促進明確法律適用規則,統一執法司法標準。
據瞭解,在過去的一年,檢察機關協同整治重點領域腐敗問題。2024年1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起訴金融領域職務犯罪1100餘人、國企職務犯罪2819人、能源領域職務犯罪450人、基建工程領域職務犯罪1300餘人,同比均有較大幅度上升。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強調,深化整治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領域腐敗。張曉津對此表示,檢察機關堅持把協同深化整治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領域的腐敗作爲服務反腐敗工作大局的重要方式,立足檢察職能,強化工作協同,助力深化整治相關重點領域腐敗問題。
“2024年檢察機關相關辦案數據均有上升,體現了協同整治成效。”張曉津說,“通過案件的辦理也進一步傳導了依法堅決整治相關領域腐敗的信號。”
據瞭解,2024年,檢察機關依法起訴了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周清玉、王用生、李吉平;中國工商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張紅力;中石油原黨組書記、董事長王宜林,原黨組副書記、副總經理徐文榮;中海油原黨組副書記、董事、總經理李勇;新華人壽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全等,辦理了一批重大案件,通過案件的辦理進一步傳導依法堅決整治相關領域腐敗的信號。
張曉津透露,最高檢結合240餘件金融領域重點案件開展了專項分析。這類案件以受賄爲主,並伴發違法發放貸款、違規出具金融票證、非法經營同類營業、洗錢等犯罪。對此,檢察機關提出了加大打擊力度、堅持貪賄和瀆職並處、統籌全鏈條監管等意見建議,供有關方面參考。
“在高質效辦好案件的同時,我們還有針對性制發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促進加強監督管理、完善行業治理等。”張曉津表示。
記者瞭解到,2024年1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圍繞行業性、系統性腐敗問題治理,共制發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1562份。例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檢察機關在辦理中石油哈爾濱分公司加油站工作人員作弊套取加油款系列職務犯罪案件中,發現多家加油站管理不規範,通過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推動完善公司內部監督管理機制。
2024年1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起訴醫療、教育、就業等民生領域職務犯罪2727人,同比上升1.6倍;起訴鄉鎮、村組織人員職務犯罪1159人,同比上升48.2%。
“懲治羣衆身邊的腐敗犯罪也是保護民生。”張曉津說。“蠅貪蟻腐”是發生在羣衆身邊的腐敗,老百姓的感受最直接也最明顯。
(編輯:杜麗娟 審覈:張榮旺 校對:翟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