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300萬!北京城市副中心“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支持資金申報
各有關單位:
爲貫徹落實《北京市關於促進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製造業單項冠軍/隱形冠軍的企業成長梯隊,持續增強產業鏈韌性,提升產業鏈水平,加快推動形成與副中心定位相匹配的高質量發展產業格局,依據《關於北京城市副中心“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細則》,現發佈關於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指南的通知。
01
申報時間
2025年6月10日17:00截止
02
支持方向
方向1 支持梯度培育。構建梯度培育體系,鼓勵企業從小變大、由弱變強。對獲得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榮譽稱號的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一次性支持;對獲得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榮譽稱號的企業,給予最高80萬元一次性支持;單個企業不重複支持,如有晉級,僅享受差額支持。對獲得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和隱形冠軍的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支持。(詳見附件1)
附件1:支持梯度培育申報說明
一、申報單位要求
方向1 支持梯度培育。申報單位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獲得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和隱形冠軍企業等榮譽稱號。
方向2 支持高質量發展。支持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對獲得國家重點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高質量發展項目支持的專精特新企業,按照不超過市級支持資金的50%給予配套支持,單個企業年度最高支持150萬元。(詳見附件2)
附件2:支持高質量發展申報說明
一、申報單位要求
方向2 支持高質量發展。申報單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獲得國家重點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高質量發展項目支持。
方向3 支持“首制首試首用”。鼓勵專精特新企業開展“首制首試首用”。對獲得支持認定的“首流片”(集成電路)、“首試產”(醫藥)、“首方案”(信創)項目,按照不超過市級支持資金的50%給予配套支持,最高支持300萬元。(詳見附件3)
附件3:支持“首制首試首用”申報說明
一、申報單位要求
方向3 支持“首制首試首用”。申報單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獲得“首流片”(集成電路)、“首試產”(醫藥)、“首方案”(信創)項目支持。
方向4 支持創新攻關。支持專精特新企業承擔國家和北京市重點科研任務,積極參與國家“卡脖子”技術及國產替代項目攻關。對成功揭榜工信部以揭榜掛帥方式發佈的創新任務的企業,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對成功揭榜北京市以揭榜掛帥方式發佈的創新任務的企業,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詳見附件4)
附件4:支持創新攻關申報說明
一、申報單位要求
方向4 支持創新攻關。申報單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成功揭榜工信部或北京市以揭榜掛帥方式發佈的創新任務。
方向5 支持專板股權融資。支持專精特新企業通過北京“專精特新”專板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對於在北京“專精特新”專板掛牌並獲得融資的專精特新企業,給予最高5萬元一次性支持。(詳見附件5)
附件5:支持專板股權融資申報說明
一、申報單位要求
方向5 支持專板股權融資。申報單位在北京“專精特新”專板掛牌並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獲得合格機構投資者的股權投資。
方向6 支持創新創業。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積極參與“創客北京”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對進入市級決賽的專精特新企業給予最高5萬元支持;對獲得市級決賽相應名次並獲得獎金支持的專精特新企業,按照市級支持獎金的50%比例予以額外支持,最高支持20萬元。(詳見附件6)
附件6:支持創新創業申報說明
一、申報單位要求
方向6 支持創新創業。申報單位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參加“創客北京”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並進入市級決賽。
方向7 支持公共服務載體建設。支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專精特新特色園區、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羣等服務載體向專精特新企業提供服務。對獲得市級資金支持的專精特新服務站、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專精特新特色園區、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羣、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臺等服務載體稱號的運營管理主體,按照市級支持資金50%比例予以支持,最高支持100萬元。(詳見附件7)
附件7:支持公共服務載體建設申報說明
一、申報單位要求
方向7 支持公共服務載體建設。申報單位爲獲得北京市專精特新服務站、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專精特新特色園區、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羣、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臺等稱號的服務載體的運營管理主體,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獲得市級資金支持。
方向8 支持國際化發展。鼓勵專精特新企業外貿進出口規範化管理,提升企業信用等級。對通過“經認證的經營者”(AEO)的專精特新企業,給予最高15萬元一次性支持。(詳見附件8)
附件8:支持國際化發展申報說明
一、申報單位要求
方向8 支持國際化發展。申報單位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通過“經認證的經營者”(AEO)認證。
03
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爲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爲專精特新企業提供服務的公共服務機構。申請梯度培育方向的製造業單項冠軍和隱形冠軍企業不受專精特新榮譽限制。
(二)申報單位內部治理結構規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且近三年無嚴重失信記錄和重大安全事故。
(三)申報單位自願按照要求填寫相關材料,承諾相關事項,並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四)申報單位如已在區外獲得相關支持,不再重複支持。
(五)本着從優不重複的原則,該政策與區級其他產業政策相同的內容,企業擇優申報,不重複享受;同一項目同時符合該政策多個支持類別的,同一年度只能選擇一項進行申報;單個申報主體獲得年度支持總額最高300萬元。
04
申報材料要求
(一)申報單位所提交的紙質資料與系統中填報內容必須嚴格一致,如發生不一致情況,以紙質資料爲準。申報說明見附件。
(二)紙質版申報資料應規範製作,按照申報資料提交要求順序排列,A4規格膠裝,封面需含申報單位名稱、申報方向信息、聯繫人姓名及聯繫方式,加蓋公章與騎縫章;電子版文件需按提交資料清單順序排列,項目申報表需額外提供可編輯版。
(三)項目申報單位將項目申報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報送至北京市通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地址:北京市通州區張家灣設計小鎮創新中心33號樓3層),電子版發送至郵箱:jxjcyzhk@163.com。
(四)申報材料不予退回。
附件1.支持梯度培育申報說明
附件2.支持高質量發展申報說明
附件3.支持“首制首試首用”申報說明
附件4.支持創新攻關申報說明
附件5.支持專板股權融資申報說明
附件6.支持創新創業申報說明
附件7.支持公共服務載體建設申報說明
附件8.支持國際化發展申報說明
北京市通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1日
【參考往期政策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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