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厝地被賣…居民控倒廢棄物逼搬遷 建商:依法辦理
臺中市霧峰區六股裡1處約2700坪土地被地主出售給建商,當地10多戶居民24日出面控訴,建商寄來存證信函要求拆屋還地,不願配合者還遭到強行拆屋並傾倒廢棄物。(潘虹恩攝)
臺中市霧峰區六股里居民24日出面控訴,土地兩年前被地主賣給建商,將廢棄物傾倒在其他住戶家門前,疑似藉此施壓逼迫他們搬遷。(潘虹恩攝)
臺中市霧峰區六股裡1處約2700坪土地被地主出售給建商,當地10多戶居民24日出面控訴,他們在地居住超過百年,建商未溝通協調,就憑一紙文書要求他們拆屋還地,不願配合者還遭到強行拆屋並傾倒廢棄物,盼建商出面協商;建商迴應,程序皆依法辦理。
六股路94巷一帶10多戶居民24日在市議員江和樹、六股里長王原祥陪同下指出,他們自去年9月起,他們陸續收到存證信函要求「拆屋還地」,才驚覺居住的土地在兩年前被地主賣給建商,過程無通知與說明,對方僅以法律程序強行要求搬遷。
居民出示泛黃的舊租約、稅單與帳單等資料表示,他們世代居住在此,自2002年起雖無人再上門收租,他們仍依法提存租金、持續繳交房屋稅。他們沒有土地權狀,按建商提供土地補償費,以空地每坪1萬元、有房屋土地每坪2.5萬元,補償下來可能僅約數十萬到百餘萬元,別說買房子,就連租屋也不夠。
他們控訴,有12戶拿了補償費搬離,還有約16戶未同意搬離,其中兩戶卻遭建商強拆,更將廢棄物傾倒在其他住戶家門前,疑似藉此施壓逼迫他們搬遷。其中1名住家遭拆的婦人氣憤表示,她僅是出門買菜,回家便發現房屋被夷爲平地,洗衣機、冰箱等家當都全數毀損,「就算想搭帳篷住都沒有地方搭」,如今只能暫住兒子家。
居民強調,他們不是釘子戶,也不要建商的錢,主張應有優先承購權,願意出錢買下土地,希望建商可以溝通協商。
對此,建商表示,他們依法取得土地,拆除行爲僅針對已接受補償的住戶,並無強拆,其餘訴訟糾紛交由司法審理。
針對廢棄物傾倒爭議,臺中市環保局表示,現場查獲工程砂石污染水溝,並發現拆除的含石綿瓦片未依規定處置,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條文,已當場告發並要求限期改善,若屆期未完成,將依規處以1200元至6000元及6萬元至1000萬元罰鍰。
有關拆除工程是否合乎法規,中市都發局說,此案涉及私權糾紛,據瞭解利害關係人已提訴訟,將由司法機關審理。另查此案地上物大多沒有使用執照及保存登記,故拆除業者未申請拆除執照。此外,拆除工程是否涉及違建可免申請拆除執照、亂傾倒營建廢棄物、違法現地留置及施工圍籬設置是否符合規定等,都發局將盡速查察釐清後依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