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橫股份:公司實際控制人任斌個人離婚糾紛訴訟一審判決
1月16日,成都縱橫自動化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縱橫股份,688070.SH)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任斌通知,得知其收到四川天府新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四川天府新區人民法院就鄺明芳請求判令離婚並對其家庭財產包括持有的公司股權進行分割作出一審判決。根據《民事判決書》,本次訴訟涉及公司股權相關財產分割判決結果如下:1、准予鄺明芳與任斌離婚;2、任斌持有成都縱橫自動化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502,000股股份中的12,301,200股股份歸鄺明芳所有,任斌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協助鄺明芳辦理過戶手續;3、任斌持有海南永信大鵬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夥)23%的財產份額歸任斌所有。本案系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任斌個人離婚糾紛訴訟。因目前該訴訟事項尚處於判決上訴期,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任斌表示將會提起上訴,最終訴訟結果尚存在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