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法警竟在法院廁所、茶水間架針孔偷拍!檢怒求重判
▲駱姓法警利用職務之便在法院內辦公室、茶水間及廁所裝設針孔攝影機。(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以升、潘鳳威/新北報導
一名任職新北地方法院近20年的駱姓法警,竟利用職務之便,在法院辦公室、廁所等地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被害人裙底與私密部位。新北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駱男違反公務員本分,爲滿足私慾長期偷拍,造成被害人巨大創傷,依侵害秘密等罪嫌將其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駱姓男子自2005年起在新北地方法院擔任法警,期間經由內部徵選升任爲佐理員。然而,駱男卻爲滿足一己私慾,自2022年開始,經常在下班後假藉加班名義,在辦公室內、茶水間及廁所蹲式馬桶的集污槽上方,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被害人裙底、大腿內側及內褲等影像。
警方於今年1月11日接獲民衆報案,表示法院內廁所遭人裝設針孔攝影機,經檢視監視器影像,鎖定涉案駱男。並於1月13日前往駱男住處執行搜索,查扣針孔攝影機、記憶卡及硬碟等證物。事後經新北地院考績會決議,報請司法院將駱男停職,駱男則於1月17日自行辭職。
新北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檢察官認爲,駱姓男子任職公職近20年,理應守法自持,卻因一己私慾祟,在辦公室、廁所等地點,偷拍多名受害人,嚴重侵犯其性隱私,並對被害人造成心理創傷。其行徑惡劣、犯行時間延續甚長,受害人數衆多,且至今未與被害人和解。綜上述情節,檢察官依侵害秘密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予以從重量刑,以示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