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最新發布:遇到導遊亂象、強制消費可以這樣舉報

4月24日

淄博市文化和旅遊局發佈

關於徵集旅遊行業導遊亂象、強制消費等問題線索的公告

廣大遊客朋友、各旅行社(含營業網點):

爲全面提升我市旅遊服務質量,規範導遊執業行爲,杜絕強制消費現象,切實保障遊客合法權益,經研究,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旅遊行業導遊亂象、強制消費專項整治行動。現面向社會各界和廣大羣衆公開徵集問題線索。

一、整治重點

(一)導遊亂象問題

未取得導遊證或僞造、冒用導遊證從事導遊活動的行爲;導遊強迫或變相強迫購物、兜售物品的行爲;帶團過程中隨意變更行程,增加、減少旅遊項目的行爲;導遊服務態度惡劣,對遊客進行言語侮辱等不文明行爲。

(二)強制消費問題

旅行社及導遊在旅遊過程中以各種方式誘導、強迫遊客消費,包括但不限於購物、自費項目等;實際行程與合同約定不符,包括但不限於價格欺詐、捆綁銷售景區聯票、違規設置“園中園”收費、服務標準未達合同約定等;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問題。

二、投訴舉報

1.投訴渠道

政務服務便民熱線:12345

2.舉報渠道

舉報電話:0533-2287032(工作日8:30-11:30,13:30-17:00)電子郵箱:swhzflyk@zb.shandong.cn

3.證據提供

舉報材料要求列明舉報人真實姓名、有效聯繫方式、被舉報對象、舉報事由。有關證據材料(包括但不限於旅遊合同、發票、行程單、線路廣告、照片、錄音、錄像等)要確保真實、完整、合法,並與投訴事項直接關聯。

書面材料:旅遊合同、費用票據、行程單等;

音視頻證據:錄音、視頻等原始文件,拍攝時間、地點及場景說明(附文字說明關鍵內容);

聊天截圖:應包含對話雙方賬號信息(微信暱稱、手機號)、顯示完整對話內容及時間,不得刪減或拼接,需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形成完整證據鏈。

歡迎廣大遊客和社會各界積極提供線索,對無證導遊、強制消費等違法違規行爲進行舉報。我局將依法覈查每一條舉報信息,嚴肅查處違法行爲。

淄博市文化和旅遊局

2025年4月24日

來源:淄博市文化和旅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