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安法闖關 加速度推動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除力拚《媒體議價法》三讀,《資安法》也在加速度推動,同樣希望本會期三讀過關。資安法是賴清德總統年初宣示的優先法案之一,希望透過提升個資保護及資安能量,鞏固國家安全。
資安法修正草案今年5月已通過初審,明定特定非公務機關若知悉資通安全事件卻未通報,最高罰鍰1,000萬元。
賴總統年初召開國安高層會議,宣示要持續推動國安法制改革,因應中國大陸對臺滲透、打壓日益劇烈。行政院優先法案中,也羅列強化安全韌性面向,其中就包含資安法。
5月交通委員會初審通過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在多項條文達成共識,但對部分條文仍有疑慮,如公務機關不得下載、安裝或使用危害國家資安產品,以及主管機關對於「特定非公務機關」的重大資安事件調查權範圍等,由會議主席裁示保留,送朝野黨團協商。
根據初審條文規定,資安法主管機關由行政院改爲數發部;而資安業務執行,由數發部指定資安專責機關辦理。修正草案指出,特定非公務機關若知悉資通安全事件,卻未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通報,最高罰鍰從500萬元調整爲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