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微型電動二輪車禁入新北4處河濱公園 6月起開罰
新北市府公告,微型電動二輪車禁入新北4處河濱公園範圍。圖爲新月橋。記者葉德正/攝影
微型電動二輪車逐年增加,雖被定義爲慢車,但任意行駛各種車道引發諸多亂象。新北市府公告,6月起,包括淡水右岸金色水岸河濱公園、淡水河左岸八里左岸河濱公園、新月橋、熊猴森遊戲場自行車道、人行步道及開放通行道路,禁止行駛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者可處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微型電動二輪車近年愈來愈流行,公路局統計,新北市登記數已經達到2萬5450輛,雖微電車在法律定義上爲慢車,但不少外型機車無異,若經過改裝,速度可以超過時速25公里,甚至到50公里,若行駛一般人行道、自行車道,危害頗大。
目前微電車不可以行駛一般自行車道,不過河濱自行車道未明文禁止,新北市就曾有微電車行駛河濱自行車道搶快,險與用路人擦撞情形,市府先前透過取締違規改裝車模式勸導,2024年共勸導23件。
爲確保用路人安全,新北市水利局高灘處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授權,公告4處河濱公園範圍全時段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
淡水河右岸金色水岸河濱公園範圍包括淡水捷運站至中正路 15 巷沿河岸商店街段自行車道、人行步道及各該開放通行道路;淡水河左岸八里左岸河濱公園範圍則從八里渡船頭至八里左岸公園沿河岸商店街段自行車道、人行步道及各該開放通行道路。
橫跨板橋與新莊的新月橋,範圍是橋上及引道;三重熊猴森遊戲場則是全區域自行車道、人行步道及各該開放通行道路。
高灘處指出,所選定地點爲國際觀光區或爲熱門景點,人潮衆多,縱使符合規定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依時速25公里行駛,仍易造成行人、用路人及民衆危險纔會明文禁止。
高灘處指出,除了上開區域,其餘區域目前還沒有限制,目前爲勸導期,將於出入口設置告示牌、媒體、官網等方式多方宣導,6月1日以後,則比照一般違規汽機車,得由保全、警察機關及園區內科技執法舉發,違規可處300元以上、1200以下元罰鍰。每個月也會與警察機關、監理所單位配合聯合稽查。
民衆黃太太說,假日經常與孩子一起到河濱公園騎自行車或玩樂,孩子跑跑跳跳,最怕遇到不長眼的汽機車,目前微型電動二輪車跟一般機車根本沒有差,撞到人的後果恐不堪設想,明文禁止她非常贊成。
新北市府公告,微型電動二輪車禁入新北4處河濱公園範圍。記者葉德正/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