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學恆強吻鍾沛君已入監服刑 民事判賠35萬確定
▲朱學恆強吻鍾沛君案,判賠35萬元確定。(圖/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名嘴朱學恆被控2度強吻臺北市議員鍾沛君,鍾提出民刑事訴訟。刑事部分朱遭判刑11月確定,已於今年1月間入獄服刑;另外鍾沛君也求償500萬元,一審判決朱須賠償35萬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13日駁回上訴,朱學恆確定須賠償35萬元。
#Metoo事件發燒後,鍾沛君2023年6月間在臉書發文,指控朱學恆在2022年8月間某次餐敘,在其他朋友離開包廂後,立刻起身繞過餐桌,往她走過來,毫無預警的抱住強吻稱「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事發後朱開直播道歉,也狡辯說自己當天喝到斷片,完全記不起來了。朱男的行爲擋不住悠悠之口,只好向檢方提出「自我告發」,稱「身爲公衆人物,當負起所有應負之責任。」檢方在2023年10月底認定朱2度強吻鍾沛君,依照「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認定有罪,將朱學恆判刑1年2月,一審法官認爲朱男使用強暴手段犯案,偵審期間還透過網路帶風向指鍾女是「政治打手」,顯見朱男欠缺性別平權意識、毫無悔悟的態度,應予嚴懲。
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朱改口坦承犯罪,也表達和解意願及願意賠償的金額,還自行於網路上張貼公開道歉信,但不被鍾沛君接受。雖然雙方未能調解成立,但高院認爲朱學恆犯罪後態度已有所改變,因此予以撤銷改判有期徒刑11月。朱於今年1月初提早向檢方報到,入獄服刑。
此外,鍾沛君也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求償500萬元,一審臺北地院審理後,判決朱學恆須賠償35萬元。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審酌朱的犯案情節、鍾沛君受害狀況、兩造之學歷、經濟狀況、扶養人數等一切情形,認爲原審判賠的35萬元適當,13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