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學恆強吻鍾沛君入獄 民事再判賠35萬元確定
名嘴朱學恆(見圖)涉強吻臺北市議員鍾沛君案件,臺灣高等法院日前傳喚朱學恆出庭。(中時資料照片,趙雙傑攝)
名嘴朱學恆涉強吻臺北市議員鍾沛君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1月定讞,朱男已入獄服刑。鍾求償部分,一審判賠35萬元,朱不服提上訴,主張只需要陪10萬元,二審臺灣高等法院認爲朱侵害貞操權及性自主權且情節重大,仍判賠35萬元確定。
本案起因朱學恆2022年8月6日晚間邀約鍾沛君、立委陳菁徽等人到餐廳聚餐,陳女等人先離去,包廂內只剩朱、鍾,但朱竟不顧鍾女拒絕2度強吻。
鍾提告求償500萬元,高院認爲,朱以壓按鍾肩膀、拉摟手臂方式,對她身體施加強制力,違反其意願而對之強吻,侵害她之貞操權及性自主權且情節重大,審酌兩造均具相當社會經濟地位,原爲朋友關係,侵權行爲情節及被上訴人受害狀況、兩造之學歷、經濟狀況、扶養人數等一切情形,判決賠償精神損害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