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堅持問題導向推動建立長效機制
7月24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檢察院制定《寧夏檢察機關入額院領導辦案清單(徵求意見稿)》,進一步明確入額院領導作爲檢察官辦理案件的類型及職責,更好發揮院領導在辦案中的“頭雁作用”。這既是該院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的重要舉措,也是該院結合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建立長效機制,推動作風建設與高質效檢察履職融合共促的有力措施。
據瞭解,學習教育開展以來,寧夏回族自治區檢察院黨組帶頭,嚴格對照黨中央和最高檢的要求,結合實地調研、座談走訪、網上意見箱徵集的幹警心聲,全面“掃描”自身,共查擺出7個方面9條問題。該院各黨支部立足職能、剖析思想,共查擺問題69個,全部建立清單臺賬。
查擺是起點,整改落實、建章立制則是關鍵。寧夏回族自治區檢察院堅持“當下改”與“長久立”相結合,把學習教育與堅持“三個善於”、一體抓實“三個管理”結合起來,印發《關於一體抓實業務管理、案件管理、質量管理的十六條措施》等,制定《寧夏檢察機關案件質量檢查與評查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指導基層正確看待數據、考覈與管理,把更多精力投入辦案中。
針對查擺出的“不習慣過緊日子”“推諉扯皮”等問題,一系列務實管用的制度迅速出臺:《關於進一步厲行節約落實習慣過緊日子要求的若干措施》擰緊了經費開支的“節水閥”;《寧夏檢察機關中央政法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等規定強化了資金使用的績效約束;《寧夏回族自治區檢察院文件會議全口徑管理辦法》對困擾基層的“文山會海”亮出硬招。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