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共享機車 審計室、民代籲擴大服務
新竹市政府去年4月推動共享機車試辦計劃,審計室查覈發現,共享機車營運規模小、服務量能有限,未包含香山區及多處觀光景點。記者王駿傑/攝影
新竹市政府去年4月推動共享機車試辦計劃,但審計室查覈發現,共享機車迄今營運規模小,未擴及香山區及多處觀光景點,管理法規也不健全,民代也認爲市區旁境郊的風景區更需要共享機車,纔有助觀光。市府交通處迴應,已積極與廠商協調,仍待廠商研議評估。
審計室報告指出,竹市府推動共享機車試辦計劃,GoShare、iRent各投入300輛、200輛共享機車,雖然服務涵蓋東區、北區等市區道路與新竹科學園區,但香山區與多處風景區都非服務範圍,建議擴大規模,並串聯交通樞紐、機關學校及觀光景點。
不僅如此,審計室也認爲市府迄今尚未制定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未有違規營運罰則,或相關服務評鑑機制等規範,不利維護公共秩序與保障使用者權益。
市議員施乃如說,她自2019年起爭取共享電動機車服務,樂見去年GoShare和iRent進駐新竹,提升民衆移動便利,但仍有很大進步空間;建議服務範圍擴至香山區、南區,涵蓋青草湖、普天宮等觀光景點,像是青草湖公車班次少,但當地斜坡多,若有共享機車可租借,可解決交通痛點。
交通處迴應,共享機車試辦計劃市府並未出資,但已積極與廠商協調擴大服務範圍,廠商考量服務量能、整體效益及調度能力等條件,還須研議評估;並將視廠商營運情形研議制定自治條例,若共享機車有查獲違規行爲,目前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