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32社區、43古蹟 禁放鞭炮

新竹市政府近日公告將32處高人口密集社區及43處古蹟暨其周邊道路,劃設爲全日管制施放爆竹煙火區域。圖爲國定古蹟東門城。(陳育賢攝)

有300多年曆史的新竹市鬧區擁有豐富的文化古蹟,又有許多人口密集的大型社區,爲維護公共安全,市府近日公告,將竹市32處高人口密集社區(500戶以上)及43處古蹟、周邊道路,劃設爲全日管制施放爆竹煙火區域,確保辦理民俗節日時的公共安全與安寧。

市府表示,爲確保民衆慶祝節慶及寺廟辦理宗教慶典活動期間,能夠遵守爆竹煙火管制措施,已公告管制措施,管制區域圖、宣導圖卡也函送竹市各寺廟及32個高人口密集社區,以及臺鐵新竹車站、東門城等43處古蹟,並透過裡政系統加強宣導。

另於日前的研商會議中,代理市長邱臣遠要求民政處及警察局受理寺廟申請宗教慶典活動時,由消防局說明管制措施,務必讓寺廟充分了解各項規定,保障慶典活動公共安全。

市府提醒民衆,慶祝節日及寺廟辦理宗教慶典活動時,施放爆竹煙火務必遵守「1不2要」原則,不要在法令限制場所區域內施放爆竹煙火,及要在合法時間、用合法方式施放。

消防局指出,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竹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規定,施放爆竹煙火場所,包含法令禁止場所或市府依法公告禁止施放爆竹煙火場所,及時間、方式等違法情事,將依情節分別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或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施放爆竹煙火引發火災,更可能觸犯《刑法》第173條至第175條公共危險罪。

爲兼顧限制爆竹煙火施放與風俗民情,市府決定今年10月4日至6日中秋節連假期間,開放民衆至南寮運動公園施放一般爆竹煙火,並於中秋連假期間每日22時至翌日1時延長施放時段,施放期間由消防局人員駐守維護公共安全。民衆若要了解公告劃入管制的32處社區與43處古蹟,可至新竹市消防局官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