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男偷怪手上路拒檢!揮動挖鬥攻擊員警 法官斥:敗壞治安

林姓男子偷怪手並開上路拒盤查,還多次揮動挖鬥攻擊,警員拔槍嚇阻。(民衆提供/楊靜茹南投傳真)

林姓男子偷怪手並開上路,遭警員噴辣椒水,他仍繼續行駛。(民衆提供/楊靜茹南投傳真)

警員趁機拔除怪手鑰匙熄火,竊賊爆粗口,還揮拳、持美工刀襲警,遭聯手壓制在地。(民衆提供/楊靜茹南投傳真)

竹山鎮林姓男子凌晨偷怪手並開上路拒盤查,還多次揮動挖鬥攻擊,即使警員拔槍嚇阻、持警棍破窗並噴灑辣椒水,林男仍持續行駛,最後遭拔除鑰匙熄火才就逮,他被依加重竊盜、妨害公務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高中肄業,離婚、家境清寒,爲竊盜慣犯,去年12月21日凌晨攜帶刀械闖工廠偷怪手,還開怪手攻擊到場處理的警員,造成警員受傷,依加重竊盜罪處有期徒刑7個月、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罪處有期徒刑10個月,合併應執行刑1年。

竹山警分局發佈新聞指出,當天林姓男子闖入工廠偷怪手並開上路,因發出巨大聲響擾人清夢遭檢舉,巡邏警員到場要林男停車,林男竟揮動挖鬥企圖砸向巡邏車,立即倒車並請求警力支援,下車處理警員也拔槍喝斥「下車」!但林男仍繼續行駛。

支援警察到場,持警棍破窗、噴灑辣椒水試圖制止,怪手仍旋轉機身揮動挖鬥攻擊,最後警員趁其不備拔除怪手鑰匙熄火,林男爆粗口,喊冤「挖土機要開回家不行嗎?我犯了什麼罪」,甚至揮拳、拿出美工刀攻擊,遭聯手壓制在地。

法官痛斥林男攜帶刀械竊取怪手,敗壞社會治安,開怪手對執勤警員衝撞、操控挖鬥攻擊,視公權力爲無物,應予嚴加非難,攜帶凶器家中竊盜罪處有期徒刑7個月、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罪處有期徒刑10個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