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碰瓷哥」!假倒地被被識破急拍車喊:不要走 警方要辦了
記者楊永盛/苗栗報導
苗栗縣竹南鎮一名「碰瓷哥」涉嫌製造假碰撞謀財,昨(6)日上午在鬧區道路,扛着一袋重物突然闖到停等紅燈的轎車前,一副被車子撞倒假象,陳姓男駕駛見狀倒車閃避,「碰瓷哥」還拍打車子嗆聲:「要走是嗎?」陳男事後報警自保,並公開行車記錄器影像,呼籲用路人小心。
▲苗栗縣竹南鎮一名「碰瓷哥」涉嫌製造假碰撞謀財 ,被識破還拍打被害人轎車,警方將依公危和詐欺罪嫌偵辦。(圖/記者楊永盛翻攝,下同)
陳姓男子今天在臉書「竹南大小事」貼文,指他昨天上午8時30分載小孩上學途中,在竹南光復路郵局前停等紅燈時,遇到意圖碰瓷的年輕男子,倒車閃避後先遠離還被拍打車身,事後向竹南警分局報案,員警要求他保留好影片、會依法處理,提醒用路人要注意安全!
影片中,「碰瓷哥」扛着一袋重物先走在陳男對向車道,趁陳停車時,直接闖到車前就倒地,接着半蹲假意撫摸腿部,製造被轎車撞倒假象,希望吸引駕駛下車理論。不過,陳男見狀不予理會,倒車往左側閃避欲離開時,「碰瓷哥」急忙起身拍打車子說:「不要走!要走是嗎?要走是嗎?」
網友觀看影像後,紛紛批判「碰瓷哥」說:「如果沒行車紀錄器,可能要費一番口舌,還要去舉證自己的清白」、「不景氣,沒有道德良知的人,總是用伎倆想要謀取錢財」、「真的人多必有敗類」。
竹南分局交通組長李京翰表示,已調閱路口監視器釐清案情,還原案發經過,通知當事人(「碰瓷哥」)刑案說明,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及詐欺罪嫌偵辦,另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行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將處新臺幣500元以下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