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路改名 內政部:與地方、居民有共識後推
全臺中正路更名涉及層面廣泛,內政部將與地方政府及居民進行溝通,取得共識後才推動。(本報資料照片)
內政部近期拋出將全臺「中正路」改名的構想,由於街道命名屬地方政府權責,多位縣市首長意願不高。內政部5月31日強調,《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雖有明定中正路需改名,但由於街道更名涉及的層面相當廣泛,會持續與地方政府及居民進行溝通,取得共識後再依法推動。
「中正路」改名引發爭議,臺中市長盧秀燕及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皆口徑一致認爲「吃飽太閒」。連立場偏綠的作家苦苓也直言,「不是中央地方都在靠夭沒錢嗎?就別瞎折騰了吧!」
內政部昨天指出,根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5條及第11條之2規定,爲了確立自由民主的憲政秩序,否定威權統治的合法性,並記取侵害人權事件的歷史教訓,所有在公共建築或場所中紀念、緬懷威權統治者的象徵,都應予以移除或改名。因此,以「中正」和「經國」命名的街道,也在改名的範疇之內。
內政部說,根據立法院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所作的決議,要求內政部規畫「建立中央與地方協作處置威權統治者命名街路名稱統籌機制」的示範性計劃,以評估其可行性及妥適性,內政部於2024年委託專家學者進行「以威權統治者命名之街路名稱更名策進方案」研究計劃,該委託研究指出,街路更名需與地方政府建立協作模式,上開結論將作爲內政部後續政策推動的參考。
內政部表示,中正路改名是法定義務,但是由地方政府主責辦理,且對當地居民影響的層面廣泛,內政部會持續與社會大衆溝通、謹慎考量各方面的影響,務求在與地方政府、居民三方取得共識後,依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