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中正路改名爲「法定義務」 取得地方共識後纔會推動

▲內政部。(資料照/記者陳家祥攝)

實習記者石嘉豪/臺北報導

全臺「中正路」改名的議題再度浮上臺面,然而,在野陣營及部分地方政府首長質疑其必要性,並痛批,中央一手砍地方一般性補助款,一手又要強推政治化的政策。對此,內政部今(31日)表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有明定中正路需改名,所以是法定義務,但因是由地方政府主責辦理,且街道更名涉及層面相當廣泛,內政部會持續與地方政府及居民進行溝通,取得共識後再依法推動。

臺灣許多縣市的主要道路皆以前總統蔣中正的名字「中正」命名,據統計,全國至少逾300條道路爲「中正路」。內政部近來以「去威權化」爲由,拋出「中正路改名」,不料,正值行政院一手砍地方政府補助款,一手又要推動恐花費上億元預算的道路改名政策,除了遭地方政府質疑必要性,同時,地方首長們紛紛直指,政治化、去蔣化纔是內政部的真實目的。

面對「中正路改名」的反彈聲浪四起,內政部表示,該政策系根據《促轉條例》第5條及第11條之2的規定,爲了確立自由民主的憲政秩序,否定威權統治的合法性,並記取侵害人權事件的歷史教訓,所有在公共建築或場所中紀念、緬懷威權統治者的象徵,都應予以移除或改名。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按《促轉條例》的規定,以「中正」和「經國」命名的街道,也在改名的範疇之內,此外,立法院在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所作的決議,有要求內政部規劃「建立中央與地方協作處置威權統治者命名街路名稱統籌機制」的示範性計劃,以評估其可行性及妥適性。

爲此,內政部透露,已於113年委託專家學者進行「以威權統治者命名之街路名稱更名策進方案」研究計劃,該委託研究則指出,街路更名需與地方政府建立協作模式,這部分的結論將作爲內政部後續政策推動的參考。

內政部再次強調,「中正路改名」是法定義務,但因爲是由地方政府主責辦理,且對當地居民影響的層面廣泛,內政部會持續與社會大衆溝通、謹慎考量各方面的影響,務求在與地方政府、居民三方取得共識後,依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