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通運輪」撞防波堤破洞 運安會提14項改善建議
▲去年6月中油一艘2.8萬噸級的油輪「通運號」出港時擦撞到防波堤,船身當場破一個大洞。(圖/運安會)
記者周湘芸/臺北報導
去年6月中油一艘2.8萬噸級的油輪「通運號」出港時擦撞到防波堤,船身當場破一個大洞,所幸未導致漏油事件,也未造成人員傷亡。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近日公佈調查報告提出14項改善建議,包括檢討現行VTS規定與航道管理及違規處理措施等。
運安會報告指出,去年6月8日臺籍油輪「通運」自高雄港第二港口出港,與此同時,賴比瑞亞籍散裝船「FPMC B FOREVER」(以下簡稱「長輝」)正自同一航道進港,雙方於第二港口雙向航道交會後,「通運」油輪右舷船身觸碰第二港口外側離岸堤,造成「通運」船殼及離岸堤受損。
運安會調查表示,「長輝」在高雄港二港口進港航道上等待進港過程中,受風流影響逐漸往雙向航道漂航,未見「長輝」引水人明顯操作以維持船位穩定,致逐步佔據雙向航道,也未採取避讓措施,進一步限縮航道內「通運」出港航行空間。
運安會表示,「長輝」引水人於此次事故中,未能落實主管機關訂定相關規範,包括未遵循高雄港船舶航行規定中「進港船非經許可不得進入或漂航於雙向航道內」規範,以及高雄港水域船舶交通服務作業指南中「不在航道內行駛之船舶應避讓在航道內船舶」規定。
▲去年6月中油一艘2.8萬噸級的油輪「通運號」出港時擦撞到防波堤,導致離岸堤受損。(圖/運安會)
對此,運安會針對臺塑海運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部航港局、高雄港引水人辦事處及臺灣港務公司提出14項改善建議,其中,針對航港局指出,應督導引水人對港口相關規定及VTS管理機制遵循,並提升雙引水人協同作業效能。
運安會也說,航港局應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檢討現行VTS相關規定與航道管理及違規處理措施,以有效執行航道管理,併發揮VTS的警示與建議功能;協助港務公司檢討高雄港第二港口船舶分道航行制現行作業模式,綜合考量離岸堤對進出港船舶操縱影響。
另外,運安會表示,航港局也應協助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研擬引水人於高雄港港內水域離船的相關配套措施,包括船舶交通引導、航道淨空及相關應變機制。
對此,航港局指出,去年12月18日修正「引水人管理規則」及其中「領航程序注意事項」,已配合各港作業指南及航行規定,並盤點整合後函請各引水人辦事處轉知各引水人共同遵守辦理。另外,港務公司於我國國際商港訂有「交通服務指南」及相關「船舶航行規定」,已函請各引水人辦事處應遵守各港VTS所提符合規定。
另外,航港局表示,今年5月23日已與高雄港務分公司等有關單位召會檢討「高雄港水域船舶交通服務作業指南」,高雄港二港口雙向航道區域船舶會遇應備有的條件,並請港務分公司儘快修正納入航行作業指南。
航港局指出,依據今年5月公告的引水人登離輪區及「領航程序注意事項」規範,引水人應將船舶引領至離輪區,評估整體情勢安全無虞,確實告知船長建議採行航向與船速,並經船長同意後始可離船,該規定中有關評估整體情勢安全部分,經討論,登離輪公告已包括特殊天候的離輪條件,後續將依據公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