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平溪線出軌擦撞月臺 運安會籲建立輪重管理機制

▲臺鐵平溪線去年2月12日「列車脫軌」撞月臺冒白煙。(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記者周湘芸/臺北報導

臺鐵4816次區間車去年於「嶺腳=菁桐處」間出軌,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近日公佈調查報告指出,臺鐵對防脫護軌設置條件的認知不同,增加車輪爬上鋼軌風險,且未有輪重管理相關措施,錯失及早查修機會,對此提出臺鐵將輪重納入爲車輛檢修指標並建立管理機制等6建議。

臺鐵去年2月12日一列由八斗子站開往菁桐站的第4816次區間車,自平溪支線嶺腳站出發後,第3車廂前端第1、2軸出軌擦撞月臺,所幸無造成傷亡。運安會近日公佈調查報告發現,事故列車第3車廂運行於事故路段時,最低脫軌係數臨界值低於國際規範。

運安會也說,事故列車第3車廂受到空氣彈簧水平閥異常的影響,第1轉向架右側車輪的垂直力顯著減少,另受事故路段軌道平面性不整的影響,甚至可能使車輪踏面未能接觸到鋼軌踏面,且該路段應設置而未設置防脫護軌。

對於事故可能風險,運安會指出,「1067mm軌距軌道養護檢查規範」中對防脫護軌的鋪設條件有不同的定義,加上臺鐵對防脫護軌的設置條件的認知不同,導致事故路段未設置防脫護軌,增加車輪爬上鋼軌的風險。另外,臺鐵現有設備即可測得輪重,但卻未有輪重管理相關措施,錯失及早查修機會。

運安會也說,臺鐵未規範軌道幾何不整逾緊急整修標準值的處理時限,且僅以單點方式進行砸道整修後的完工檢查,無法確保軌道平面性符合規範。另外,臺鐵對現行軌道從甲種檢查至路線巡查皆無法檢測鋼軌斷面積減少率,導致有缺陷的鋼軌無法立即檢出並改善,且法規無鋼軌頂磨耗的相關標準。

運安會表示,事故路段雖設有排水溝,但排水功能可能無法正常發揮,積水混合泥沙除阻礙排水功能,進一步使道碴阻力及支撐強度下降,造成軌道幾何不整。而交通部鐵道局對平溪支線的軌道養護情形進行定期檢查及臨時檢查的頻率,未能及早發現平溪支線爲高風險路段,並要求臺鐵公司改善。

運安會針對此事故提出6項安全改善建議,要求交通部研議並修訂「1067mm軌距軌道養護檢查規範」,使防脫護軌的設置條件明確,並增訂鋼軌頂磨耗標準;要求交通部鐵道局檢視並強化對臺鐵公司平溪支線軌道及DRC1000型車輛檢修的檢查機制。

運安會也建議臺鐵,評估將輪重納入爲車輛檢修指標並建立輪重管理機制;強化平溪支線路線排水功能;訂定軌道逾緊急整修標準值的整修時限,並強化完工檢查方式;檢討軌道磨耗檢查方式,以符合法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