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校營長偽造訃聞「父親過世」 騙喪假被抓包又不假未返下場曝
國軍吳姓中校營長因債務纏身無心工作,前年僞造父親訃聞「騙假」,被抓包後又不假未返,涉嫌僞造文書、意圖免除職役詐僞、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不就職役等罪,案經起訴,士林地院今審結,判吳男應執行徒刑1年10月。
判決指出,吳男2023年1月1日至8月20日間,是國軍北部地區後勤指揮部新北後備旅步兵第一營的中校營長,負責動員教育召集工作。
他2023年4月間上網請不知情禮儀公司製作父親過世的訃聞電子圖檔,訃聞上還寫有「孝男OOO」、「孝媳OOO」、「孝孫OOO」等名,並於同年4月11日用通訊軟體LINE傳送給新北市後備旅伍姓旅長,以此順利於4月11日至14日、17日至21日、25日至28日、5月1日至2日請喪假。
吳騙假成功後,同年5月3日提出退伍報告,因進修管制役期至該年8月20日才能退休,他7月間僞造訃聞騙喪假的事情被揭發,不想面對同僚,又於7月10日、11日請事假,原本應於7月11日深夜12時返回營區,卻直接不假未返。
新北市後備旅2023年7月13日發佈離營通報,該旅政綜科王姓科長後於7月15日上午10時許在國軍桃園總醫院遇到吳男,纔將其帶返營區。
法官認爲,吳男涉嫌刑法「行使僞造準私文書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及陸海空軍刑法「意圖免除職役詐僞罪」、「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不就職役罪」。
考量吳身爲中校營長,理應以身作則,卻因結識酒店女子,在外積欠鉅額債務,無心執行教召任務,而誆稱父親過世,以僞造訃聞請假,又意圖長期脫免職役,逾期未返營,漠視軍紀,實不可取。
審酌其犯後坦承犯行,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所生危害、素行等,參考北區後指部函覆科刑意見,兼衡吳的智識程度及經濟狀況等,審結依意圖免除職役詐僞罪判刑1年5月、依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不就職役罪判刑8月,合併應執行徒刑1年10月。
士林地方法院。記者李隆揆/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