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惡火5人喪命 屋主曾申請住警器「未安裝」錯失逃生時機
桃園市中壢區一棟三層連棟住宅今清晨大火,現場全面燃燒,葉姓祖父母逃出,但住三樓的黃姓媳婦、孫子與孫女,及媳婦葉姓友人的子女全葬生火窟。桃園市消防局指出,該戶6年前曾申請過一顆住警器並配發,但今火警未聞警報聲,而屋主坦承未落實安裝,導致無法立即警示火災。
初步瞭解,今火警民宅爲3層樓連棟加蓋鐵皮屋,3樓內部爲開放式空間,起火點初步研判在媳婦房間旁,疑似電線走火引起,5人睡覺的房間疑似皆爲木板隔間,加上前後窗戶都有加裝鐵窗,火從中間延燒過去後加上大量易燃物質,現場迅速全面燃燒,而5人的逃生空間和避難空間都被堵死,命喪火場。
對此桃園市消防局指出,該戶2019年曾向消防局申請住警器並配發過一顆,但因原則上皆爲民衆自行安裝,配發後無法確認民衆是否如實安裝;對此消防人員今於火警現場未聽見警報聲,事後葉姓屋主表示,當時拿到住警器後未落實安裝,導致憾事發生,未能在第一時間逃生。
桃園市消防局表示,住警器依規定需安裝在寢室、廚房及樓梯,包括有寢室的樓層、通往上層樓梯最頂層,以及設於走廊,無走廊者則設於樓梯。安裝方式以裝置於天花板或樓板者,警報器下端需距離天花板或樓板60公分以內,或是裝設於距離牆面或樑60公分以上位置;若裝置於牆面,需距天花板或樓板下方15公分以上、50公分以下,以上裝設地點皆需距離出風口1.5公尺以上,並裝置於居室中心爲原則。
消防局強調,民衆應把重點放在預防火災,萬一不幸發生火災,應利用住警器儘早發現火警,纔有時間執行初期滅火或直接向下、向外逃生,爭取能逃生的時間,非常重要;消防局也提到,平時屋內建築建議挑選防火、耐燃建材、防焰窗簾地毯等材質,窗戶逃生已非正常管道,需於平時更加重視前端的防火措施。
桃園市中壢區一棟三層連棟住宅今清晨大火,造成5人死亡。記者周嘉茹/翻攝
桃園市中壢區一棟三層連棟住宅今清晨大火,造成5人死亡。記者周嘉茹/翻攝
桃園市中壢區一棟三層連棟住宅今清晨大火,造成5人死亡。記者曾增勳/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