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獎繳「349元稅金」反被騙光10萬存款 衰女挨告傻眼
記者黃翊婷/臺北報導
女子小舒(化名)去年5月間接獲中獎通知,並被告知需要先匯款支付349元稅金,最後她不僅把帳戶內僅存的10萬元存款轉出,還把郵局提款卡寄給對方,結果反而被當成詐團成員,還吃上官司。士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認定檢方證據不足,最終裁定小舒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小舒以爲自己幸運中獎,其實是踩中詐團的陷阱,最後不僅賠了10萬元存款,還因此挨告。(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小舒去年5月間接獲中獎通知,對方要求支付349元稅金,她便依照指示匯款,接着對方又說有抽盲盒的機會,她中了11萬6666元的大獎,需要提供LINE金融卡雲端櫃檯的帳號;等到小舒上當之後,詐團再假扮成金管會人員,說她的帳戶系統出了問題,導致獎金無法匯入,必須先把帳戶裡的款項轉匯到雲端帳戶,等問題修復之後,款項就會轉匯回來,成功騙得她帳戶內僅有的10萬元存款。
後來小舒發現款項一直沒有匯回來,傳訊息詢問該金管會人員,對方又用話術誆騙,讓她將金融卡寄出,她信以爲真,便前往超商金融卡寄出,結果錢沒有拿回來,自己還成了詐團幫兇,被另外2名受害者一狀告上法院。
小舒的律師表示,整個過程中小舒無法預知對方是否爲詐團成員,而且2名受害者被騙的情節都與小舒相同,唯一不同的地方是小舒又被騙了金融卡,導致她從受害者的身分轉變成被告。
士林地院法官檢視小舒出示的IG、LINE對話紀錄,對話內容情節均與她的說詞一致,可見她確實有可能是因爲誤信自己中獎,纔會依照指示做出上述行爲,況且她如果知道對方是詐團成員,應當不會將自己的存款也轉匯過去;考量到目前檢方提出的證據尚無法證明小舒有任何幫助詐欺、幫助洗錢的行爲,最終裁定她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