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機關刊披露:落馬副市長收受近百萬元高檔菸酒,催生購銷灰產

最新一期《中國紀檢監察》雜誌披露,已落馬的江西南昌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王強收受高檔菸酒價值近百萬元。王強此前曾認爲,收受高檔菸酒是人情往來,不屬於行賄受賄犯罪。

上述報道提到,2024年6月,江西省紀委監委、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關於收受高檔酒構成受賄犯罪的指導性案例,對實踐中存在的“收受高檔酒只是違紀不是受賄”等錯誤思想和模糊認識,進一步釋紀明法,規範定性量紀。這是江西加大風腐同查同治力度,深化全省違規收送高檔菸酒專項整治的一項重要舉措。

“有的黨員幹部自認爲收別人幾瓶高價名酒是正常的‘人情往來’,是‘既能當官又能發財還不出事’的好路子,最多算違紀而不屬於受賄。這種認識顯然是錯誤的。”江西省紀委監委第一監督檢查室有關負責同志告訴《中國紀檢監察》雜誌,以南昌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王強案爲例,依法對其收受價值近百萬元高檔菸酒並利用職權爲商人謀利的問題認定爲受賄犯罪,既有力糾治了違規收送高檔菸酒案件中“收送雙方違紀違法成本低”的突出問題,更重要的是揭穿了腐敗問題上的“四風”外衣,昭示了從嚴懲處、越往後執紀越嚴的鮮明導向。

王強出生於1973年7月,曾任南昌市青山湖區委書記、進賢縣委書記等職,2021年升任南昌市副市長,2024年被查。

央視新聞早前報道提到,在對王強犯罪行爲的認定中,收受高檔菸酒成爲其受賄的重要情節之一。江西省紀委監委辦案人員介紹,王強在擔任領導職務近二十年的時間裡,利用逢年過節等時機,大肆收受商人老闆和下屬送的高檔菸酒並售賣變現。在審查調查過程中,王強交代,他每次在收受老闆和下屬送的高檔菸酒、紅包禮金的時候,都會選擇退回紅包,留下高檔菸酒。他自認爲,收受高檔菸酒是人情往來,發現了最多也就算奢靡享樂的違紀行爲,並不屬於行賄受賄犯罪。

今年1月,王強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

《中國紀檢監察》雜誌還披露,江西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發現,全省查處的違規送禮問題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中佔比較大,且與高檔菸酒有關的佔比過半,部分黨員幹部爲收送高檔菸酒披上“人情往來”的外衣。針對這一現象,去年春節前夕,江西省委以落實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關於做好殷美根案件以案促改的紀檢監察建議爲契機,部署在全省開展領導幹部違規收送高檔菸酒專項整治。

其中,江西省紀委監委在查處南昌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王強等案件後發現,收送高檔菸酒問題催生了當地菸酒購銷灰色產業鏈。通過分析高檔菸酒“流向哪裡”、購買資金“從何而來”,紀檢監察機關一方面推動市場監管、菸草專賣等部門,對菸酒經營場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重點打擊菸酒商違規回收、轉賣行爲,切斷“收—轉—賣”這一灰色產業鏈,控“出口”、堵“變現”;另一方面,推動財政、審計部門聯合開展專項資金覈查,從預算執行、公務消費、單位資金等方面加強監管,重點整治虛開發票套取辦公費、招商費購買菸酒行爲,控“源頭”、堵“套現”。“2024年以來全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相關問題2813起、處分2884人,通過持續糾治,已初步形成‘上面不敢收、下面不敢送’的態勢。”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