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5機組無證燒煤?臺電回應:合法合規
臺中火力發電廠。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興達電廠無有效許可證卻啓動燒煤引發爭議,但傳出臺中電廠五部燃煤機組也缺乏有效許可證,遭環團痛批荒謬,但臺電強調,臺中電廠所有機組依法使用,希望盧秀燕不要抹煞臺電同仁的努力。
臺中市長盧秀燕今受訪時表示,民進黨政府2018年修正空污法第30條,導致地方政府審查中火操作許可證展延申請無法加嚴標準,這也讓中火5部機組在未有許可證下仍可火力全開燒煤排污,這與國家宣示減碳的承諾可說是背道而馳,因此認同立法院應該修法,呼籲國家勿做人民錯誤示範。
中火共有10部發電機組,其中1、4、5、8、9號等5部機組許可證,去年5月由臺中市府核發,期限至2026年底,但此次的2、3、6、7、10號機組則被環團批評無證燒煤。
但臺電副總蔡志孟表示,2、3號機因原市府廢止許可處分違反空污法,遭環境部(時爲環保署)撤銷處分,2020年起至今,仍爲展延待市府審查狀態,一直到現在都沒有動靜,依照規定,回到審查狀態。
至於6、7、10號等3部機組許可證,蔡志孟也說,臺電依規去年提出展延申請,臺中市府也收取了審查規費,顯然是接受展延申請,目前也還在審查階段,依照空污法30條,完成審查前可以依照原許可證操作,一切合法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