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天瑞水泥(01252):天瑞集團已收到廣東省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發出的協助執行通知書

中國天瑞水泥(01252)發佈公告,公司近日獲公司控股股東煜闊有限公司(煜闊)告知,天瑞集團有限公司(天瑞集團)已收到廣東省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發出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內容有關天瑞集團的股本(分別由李留法)持有70%及其配偶李鳳孌持有30%)被凍結(該凍結),有關詳情如下:

由李留法持有的天瑞集團70%股本(相當於股本人民幣14億元)及由李鳳孌持有的天瑞集團30%股本(相當於股本人民幣6億元)均被凍結。凍結期爲三年,自2025年7月10日起至2028年7月9日止,期間天瑞集團的股份不得轉讓或質押,且天瑞集團不得向李留法及李鳳孌派發任何股息或紅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法院應在以下情況解除凍結:(1)提供了法院認可的足額擔保;及/或(2)債務已悉數清償。

於本公告日期,煜闊持有公司17.48億股股份,佔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約 56.69%。煜闊由卡萊斯有限公司全資擁有,而卡萊斯有限公司則由天瑞(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天瑞國際)全資擁有。天瑞國際由天瑞集團全資擁有,而天瑞集團則由李留法及李鳳孌分別持有70%及30%權益。

公司認爲該凍結乃涉及第三方與相關人士/實體之間的民事糾紛,與公司無關,故不會對公司主營業務造成重大影響,亦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運營、企業管治及日常管理。於本公告日期,公司維持正常運營。

本文源自:智通財經網